[摘要] 北京中車時代汽車技術研究院執行院長張文利向媒體表示:“按照配套文件的具體規定,消費者所購車輛將多以維修為主,退換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這也意味著,寄希望于“汽車三包”維權的消費者,仍然需要依靠更多的法規細則去實現“補償”的訴求,這正是“汽車三包”政策實施前亟待補充的內容。
近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布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與三包憑證》(以下簡稱“汽車三包”)等186項國家標準,又將此前頗具爭議的汽車三包政策拉回公眾的視野。值得注意的是,對比此前的規定,配套文件規定的消費者進行退、換車輛的“權限”有所縮小。
屬于大宗商品的汽車,有別于一般家電,“三包”政策是否行得通?記者走訪了多個品牌的多家經銷商,大部分經銷商表示,將于10月1日生效的“汽車三包”政策只是美好的愿景,實際上行不通,退換車在他們看來是不可能的。
分析稱,能夠因維修兩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而導致退、換車的零部件種類不多,電器控制系統、潤滑系統、冷凍系統、燃油供給系統等均不在此范圍內。這一變化意味著,除非屬于發動機、變速箱、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前/后橋、車身等7類當中注明的幾種主要零部件維修更換兩次以上,或者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突發的嚴重質量問題,否則,消費者因其他問題想退、換車幾乎不可能。
北京中車時代汽車技術研究院執行院長張文利向媒體表示:“按照配套文件的具體規定,消費者所購車輛將多以維修為主,退換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一位參加汽車三包培訓的主機廠人員透露,在汽車三包培訓中,細看和推敲具體內容,可發現,新政策的出發點是如何最大限度降低主機企業的損失。獲得權益需要消費者提供大量證據,艱難維權。“汽車三包”的價值僅是從無到有,帶給消費者多大權益還看不到。
有觀點認為,即將實施的“汽車三包”政策,雖給消費者維權提供了一定法律依據,但更多體現為對故障車輛的維修和解決意見,而對消費者的“賠償需求”并沒有相對明晰的說明,消費者維權時尋求賠償的訴求依然難以得到滿足。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蔣蘇華律師表示:這次汽車三包政策的修訂、媒體報道的過程,就是一次對車主法律意識培訓、提升的過程。三包是工具,消費者要學會如何使用它,主動索要維修單據、發票等,進行維權證據保留是重點,不要因“怕麻煩”而使自身合法權益受損。
原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中心總經理蘇暉坦言,汽車維權須以提高安全、質量、節能性能為中心,加強立法,以國際上的召回風暴為戒,本著法律法規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基于此,汽車“三包”標準遭質疑,退車概率微乎其微,消費者維權空間仍需拓展也就不難理解了。這也意味著,寄希望于“汽車三包”維權的消費者,仍然需要依靠更多的法規細則去實現“補償”的訴求,這正是“汽車三包”政策實施前亟待補充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