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車一兩次之后,叫車軟件Uber賬戶莫名其妙被禁用,在反復詢問得不到原因解釋的情況下,浙大城市學院法學院法學專業的大四學生小曹告了Uber。
昨天拱墅區法院剛剛立案,案由是“財產損害賠償糾紛”。在訴訟請求里,小曹要求Uber對他的賬戶解禁,還要求賠償309元。
賬戶被禁溝通不順
法學生怒訴Uber
小曹在今年9月28日注冊Uber賬戶,他注冊的不是Uber司機,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Uber用戶。注冊成功后,他用Uber軟件也成功打車一兩次。可是10月9日,他發現自己的賬戶被禁了。
據小曹說,他先是發出郵件問原因,大約一周后,Uber的郵件來了,大意是:您反映的問題已經收到,我們正在核查。
過了幾天沒回音,小曹再發郵件問,Uber回復:你違反了我們的用戶條款。小曹又回郵件問到底違反了哪個條款。又過了好多天,Uber回復:我們無法做出具體解釋。
小曹有點火了:這么大一家公司,做的又是服務大眾的打車平臺,聯系渠道如此不通暢,不僅渠道單一,而且每次郵件回復都要拖上一周左右,而且不肯解釋查封的實質原因。
另一方面,通過網上查詢,小曹發現也有網友吐槽Uber,情況是跟他一樣的賬戶莫名被禁,網友們稱原因可能是Uber系統的“誤操作”。
你說不出我的錯,如果是你誤操作,我反復來詢問了,怎么還不查一下?法學專業的小曹決定,干脆就當“社會實踐”,起訴。
被告難找
國內所有相關公司一起告
事情發展到第二步,他發現要起訴Uber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是確定被告是誰。他發現自己注冊Uber賬號時簽署的用戶條款,對方是荷蘭的一家公司,如果要拿這家荷蘭的公司做被告,相當于告一家境外公司,那程序非常復雜,可能還需要經過使領館認證。
經過繼續搜索,現在他起訴的被告有“上海霧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御駕(上海)網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上海吾步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吾步(上海)軟件科技有限公司”。這些是他所查詢到的國內所有與Uber有關聯的公司。
小曹說他經過多方查詢,找到的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股東都是彼此有關聯的,像后兩個公司法人代表是同一人,而這四家公司的聯系方式,都只有一個郵箱,而郵箱地址是相同的。
要求Uber
賠償309元并道歉
小曹的訴訟請求里,第一條是要求解禁;第二條是要求賠償309元。
小曹說為了起訴Uber,他花了大量精力,這個金額就好比誤工費。而他尚未工作,是按照人均收入來算的,最后算了三天的誤工費大約250元,另外是50元的起訴用的材料準備費用。
賠償不是關鍵,因此第三點訴求是要求Uber公司道歉。
記者搜索發現,通過百度搜索,關于Uber的介紹是“全球即時用車軟件,覆蓋63個國家,344個城市”,而百度搜索導向的優步Uber官網,內容非常簡單,主要是程序,下載,注冊。記者也沒有找到聯系電話等。
根據小額訴訟的相關程序,在法院立案后的大約十天內,對方的答辯就應該要到位了。本來程序里還有調解的,但是小曹說他起訴時就已經明確表示不調解。
我們等待這個官司的進一步發展。(通訊員 拱法 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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