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5月21日 19:11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訊(記者 南樂天)為實現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總體目標,近日,鄭州市政府印發《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綜合整治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了今后三年的工作任務。
今年,鄭州市將完成國、省道干線安保工程80公里,2016年前完成50公里危險路段的整治任務;每年完成農村公路安保工程不少于200公里;每年改建、加固危橋不少于10座,34座危橋在活動期間全部改建、加固到位。
《方案》中規定,交通運輸部門對發生重大及以上或6個月內發生兩起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道路運輸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停業整頓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準予恢復運營,但客運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客運班線,旅游企業3年內不得新增旅游車輛;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取消相應許可或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并責令其辦理變更、注銷登記,直至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交通運輸部門合理確定營運線路、車型和時段,嚴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和夜間運行時間,對現有長途客運班線進行清理整頓;嚴格落實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創造條件積極推行接駁運輸。旅游部門監督旅游組織單位嚴格執行旅游客車凌晨2時至5時落地休息制度。
在校車安全管理方面,《方案》提到,2014年年底前,鄭州將完成對全市校車數量和車況的排查,了解當前校車的數量、車況、管理責任制、校車檔案、駕駛員基本情況、衛星定位裝置的安裝等情況。
按照規劃,2015年,全市現有的校車全部符合要求,對以后新增的校車,嚴把入口關。2016年,全市校車步入正規運行軌道。
同時,將嚴格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嚴格審批校車駕駛資格,開展年度審驗。教育部門監督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按照校車駕駛人員從業標準選用駕駛人,不具備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一律不準駕駛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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