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保險欺詐涉案127起 涉案金額3645萬元
中國保監會28日公布,上半年共發生保險欺詐案件127起,涉案金額3645萬元。為構建有效的反欺詐體制機制,營造保險業健康發展所需的環境,保監會發布了《關于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指導意見》。
保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共發生保險欺詐案件127起,涉案金額3645萬元。其中,假保單案件14起,涉案金額308萬元;假賠案案件112起,涉案金額2837萬元;假機構案件1起,涉案金額500萬元。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保險欺詐風險日益凸顯,已經嚴重侵害了保險消費者權益,破壞了金融市場秩序和信用體系建設。
據介紹,目前欺詐行為主要集中于車險、健康險、政策性農險領域,在經濟發達的地區也較為活躍。在這些欺詐行為中,有的故意虛構保險標的或夸大損失程度騙取保險金,有的假冒保險公司名義設立微博、發送短信開展業務,有的利用保險單證、以高息為誘餌非法集資。不少保險欺詐活動與保險公司管控薄弱相互交織,欺詐案件處置難度增大,追逃追贓減損存在一定困難。
近年來,保險業認真開展專項打擊行動,初步遏制了保險欺詐案件高發的勢頭。據統計,今年3月以來,保險業共向公安機關移送線索1千余條,涉案金額1.6億多元。
盡管如此,中國保險業目前尚未建立健全反欺詐組織體系,行業反欺詐工作仍處于自發、零散的狀態,迫切需要監管部門統籌規劃反保險欺詐工作。
日前,中國保監會發布了與國際保險監管規則銜接的《關于加強反保險欺詐工作的指導意見》,旨在完善風險監管體系,指導、組織、協調全行業反欺詐工作,為保險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構建一個“政府主導、執法聯動、公司為主、行業協作”四位一體的反保險欺詐工作體系,并要求全行業進一步健全反欺詐組織體系、完善技術規范、建立風險通報制度。保監會還要求各保監局、保險公司及中介機構明確反欺詐工作責任部門,并于12月底前將欺詐風險管理的專項制度建設計劃報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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