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險將為險企創收264億 中小險企或無緣經辦
日前,國家六部委公布的《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規定,各地政府將從醫保基金中劃出部分資金向險企購買大病險,這一利好引起保險市場的高度關注。
大病保險帶來多重利好
多家機構分析,大病醫保將為經辦險企增加保費收入的同時,還將在公司品牌、市場培育方面帶來長遠利益。根據《意見》要求,各地政府將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的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大病保險,而且對大病保險的保費免征營業稅。這一政策將直接給經辦的保險公司帶來一筆可觀的保費收入,而這筆可觀的保費收入具體有多少?多家機構對此作出預算。
興業證券分析師張穎表示,從全國范圍來看,近1300億資金可用于支付商業機構保險。假設開展當年拿出其中10%用于購買商業大病保險,可增加商業健康險保費130億元,相當于2011年全國健康險保費的18.8%及全國人身險保費的1.3%。
而華創證券分析師牛播坤預算,大病醫保初步給險企帶來的保費收入約為264.16億元,如果考慮到醫療以及經辦的帶動作用,中性估算到2016年,此項政策對當年保費貢獻為1041.14億元。
中小險企或無緣經辦
業內普遍認為,商業保險公司參與到大病醫保體系中,將極大推動商業健康險的發展。因此險企必將相互爭奪大病保險這一塊“肥肉”。不過,《意見》對商業保險機構的準入“門檻”卻不低。“符合保監會規定的經營健康保險的必備條件;在中國境內經營健康保險專項業務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場信譽;具備完善的服務網絡和較強的醫療保險專業能力;配備醫學等專業背景的專職工作人員”等。
這對于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平安人壽等大型保險公司而言,門檻并不高,而且由于前期參與新農合經辦和大病補充保險,已經形成了著名的洛陽模式、江陰模式、湛江模式和太倉模式等,在群眾中的品牌影響較大,并積累較多經驗。因此,這些大型保險公司無疑得天獨厚,在競標中獲勝的幾率很大。
相反,而對于中小保險公司而言,尤其是新成立的保險公司在大病保險的準入門檻面前將直接被排除在外。有業內人士表示,未來有無大病醫保經辦權成為險企的一條分界線,對小公司品牌、聲譽將產生一些影響,無緣這塊業務的經辦,小公司也將失去更多與城鄉居民主動接觸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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