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騙60萬元保險金 男子殘殺親生父母
為騙高額保金張掖男子殘殺親生父母 一審被判死刑后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訴
沈學勇為父母購買了14份商業保險,被保金額高達60萬元,沒過多久沈學勇父母便“意外”身亡了。后經公安機關調查,沈學勇為騙高額保金殘忍殺害了自己的親生父母,并刻意偽造車禍意外事故現場。該案一審后,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沈學勇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6月3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沈學勇以量刑過重和并非騙保殺人為由,已向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08年,沈學勇貸款在甘州區靖安鄉靖安村六社的荒地上修建了養殖場,其父母平時在養殖場吃住,為沈學勇飼養、看護羊只。沈學勇的父母常抱怨沈學勇不體諒他們的辛苦,沈學勇因此產生怨恨,多次與父母發生爭吵,曾賭氣欲將羊只賣掉,被父母及親戚勸阻。2011年以來,沈學勇在多家保險公司給其父母購買了主要險種為人身意外險的多份商業保險。去年3月25日晚6時,沈學勇與父母再次發生爭吵。恰逢當日下午保險公司業務員劉某曾電話告知沈學勇其為父母所辦的保險將于3月26日到期,問沈學勇是否續保,沈學勇遂產生了殺死父母騙取高額保險金的惡念。當晚10時30分,沈學勇在養殖場故意說起了放羊的事情,再次與父母爭吵。之后,沈學勇拿起養殖場院內一根木棒,將父母殺害,并將兩具尸體用畜力車拉至甘州區張靖公路22.5公里處的農用泄洪橋后,連車帶尸體推下橋,制造了畜力車跌落橋下致被害人死亡的假象。3月26日上午9時50分,保險業務員劉某再次電話確認沈學勇是否續保時,沈學勇答應續保并讓劉某先行墊付保險金。劉某遂給沈學勇父母辦理了意外保險5份,并墊付了保險費。
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沈學勇無視倫理國法,不能正確對待父母因生活瑣事對其的抱怨,為達到騙取高額保險賠償金的卑劣目的,借父母抱怨為由,事先預謀,設計騙局,殘忍地將生養其成人的雙親殺害,其犯罪動機卑鄙,作案手段極其兇殘,后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予以嚴懲。故一審判決被告人沈學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蘇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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