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費率改革漸行漸近 投保人將直接受益
策劃人語
保險費率市場化改革一直受到業內外廣泛關注,正如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所說:“市場機制本身對經濟運行具有自動調節作用,是能夠調整一般性經濟波動的,如果過多地依靠政府主導和政策拉動來刺激增長,不僅難以為繼,甚至還會產生新的矛盾和風險。”
早在1999年,保監會為解決保險公司的利差損問題實施管制,規定傳統壽險的預定利率不能高于2.5%,由于遠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傳統壽險產品定價明顯偏高,損害了投保人權益,同時影響了行業持續發展。改革或許只是時間問題,正值壽險業發展放緩之時,各界對于費率市場化改革的熱議此起彼伏。本期《保險周刊》特別策劃了一組報道,深入探討壽險費率市場化改革的有關問題,敬請關注。
“我國壽險業之所以發展放緩、公司大面積虧損,原因之一就是目前傳統壽險產品定價較高,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險消費者的消費需求。”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若壽險預定利率從目前的2.5%上調至3.5%的話,將會直接讓利于保險消費者,利好行業長期發展。”
據悉,今年3月7日,保監會人身險監管部向各人身險公司下發了關于征求對《關于開展人身保險費率政策改革試點的意見》及具體實施辦法等四個文件,將人身險費率改革提上議程。
專家認為,2.5%的預定利率早已遠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在讓保險公司賺取高利差的同時,由于定價過高傷害了投保人的利益,也抑制了傳統壽險產品的銷售,不利于行業持續發展。然而改革風險較大,專家提醒還須積極謹慎、漸進式進行,盡力把好事做好。
投保人直接受益
正如中國精算師協會會長魏迎寧所說:“從理論上講,保險費率作為保險產品的價格應當是公平的,既不能偏高、損害投保人的利益,也不能偏低、造成保險公司經營風險。如何實現保險費率的公平呢?最好是通過市場競爭,實現價格的均衡。”
據透露,保監會下發的上述文件將人身險費率改革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開展普通型人身險和項目掛鉤保險產品的費率政策改革試點;第二階段,配合稅收遞延養老保險等項目開展區域性試點;第三階段,適時開展公司層面試點;第四階段,進一步擴大試點范圍,實現費率管制的全面放開。
該征求意見稿還指出,保險公司開發的普通型人身險產品,不再受2.5%預定利率紅線限制。產品預定利率在3.5%(含)以下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送保監會備案,預定利率在3.5%以上的,按照一事一報的原則,使用前報送保監會審批。
作為保險公司承諾給投保人的投資收益率,預定利率越低,保險公司實際投資收益率高于預定利率的部分即利差就越高,保險公司利潤就越高;反之,預定利率越高,投保人到期的回報就越高。而目前壽險2.5%的預定利率是早在14年前就敲定了的(當時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2.25%),遠低于近年來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傳統壽險產品定價明顯偏高,銷售情況不容樂觀。
“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保險公司的利益,但從長遠看,卻偏離了中國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進程,也沒有考慮客戶的合法權益,從而最終制約了保險行業的發展,損害了保險公司的自身利益。”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解植春直言。
壽險預定利率的提高意味著投保人若要獲得同樣的保障水平,其所需繳納的保費下降,或者投保人用同樣的保費可領取更高的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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