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人士黃湘源:資本市場最大敵人是內幕交易
資本市場最大敵人是內幕交易。而發行領域的虛假信息披露,以信息披露造假為基礎的“三高”發行等無不表現為最大和最嚴重的內幕交易。
盡管《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指導意見》據稱在很多方面參考了國外發達市場的做法并采納了市場的建言,甚至為了平抑發行定價不惜涉嫌重祭行政干預的利器,但是,市盈率定價之類的糾纏絲毫掩蓋不了利益選擇的基本傾向性。《意見》不僅在很多方面明顯偏袒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機構投資者的利益,而且,在將“炒新”的罪責無端地歸咎于投資者尤其是散戶方面,甚至比上一次的所謂市場化定價體制改革走得更遠。
現在看來,回避“IPO不審行不行”對發行體制弊端的拷問不是沒有原因的。原因不是別的,無非就是不肯放棄權利充當權貴利益保護傘的選擇。這才是問題的本質。
資本市場最大的敵人是內幕交易。而發行領域的虛假信息披露,以信息披露造假為基礎的“三高”發行定價,年報業績的變臉,說到底,無不表現為最大和最嚴重的內幕交易。然而,讓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號稱對內幕交易“零容忍”的中國股市,對造假卻為什么如此百般容忍,百般呵護,小心翼翼地避讓三尺?這豈不等于說,嚴厲的行政監管抓的只是“偷白菜”,而不是造假大盜。
剛剛出臺的退市制度征求意見稿雖然增加了諸多觸發退市的財務指標、市場指標和行政指標,但一個最大的特色就是,諱言造假退市和退賠。盡管在終止上市情形的規定中,新增了“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年末凈資產為負”,但是,由于對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并沒有任何實行直接退市處理的硬性規定,那么,在發行上市的時候如果造假超募圈了太多的錢,追溯調整不要說未必會造成“凈資產為負”的結果,更不需要為造假而付出任何的經濟賠償,包括退還欺詐發行所募集的資金。只抓“偷白菜”而不抓造假大盜的退市制度和行政權力主導的發行制度如出一轍,對打擊造假不僅形同虛設,如果再加上可以選擇主動退市,則更是意味著為“撈一把就走”的強盜大開方便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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