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披露10種地產中介霸王條款 沃居被曝光
市工商局市住建委通報房地產經紀行業整治情況,披露10種房地產中介霸王條款
改變房屋內部結構分割出租、利用格式條款加重消費者責任……昨日,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在“北京市房地產經紀行業整治情況通報會”上,對沃居、中天恒業等9家存在違法行為的房地產中介公司予以曝光,同時披露了房地產中介中存在的10種不公平霸王條款。
這是兩部門自今年啟動房地產經紀行業專項整治以來的首次通報。據市工商局合同處處長廉建設介紹,截至目前,全市工商、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共要求778家房地產經紀機構責令改正,立案房地產經紀違法案151件,發現未設立租金專用賬戶而違規代收代付租金的機構135家,沃居、明潤置地、晟澤、林澤等中介的違法違規行為還被作為警示信息記入信用檔案。
市住建委房屋市場處副處長林少華指出,此次公開曝光的9家重點違法房地產經紀機構,有的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有的拖延支付客戶資金,而且均拒不配合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
沃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問題最多,被投訴29起,共發現存在4種違法行為。已對沃居取消網上簽約資格,追回消費者損失10.46萬元。據悉,經紀機構只有獲得網上簽約資格,才能對二手房交易合同進行網上簽約,取消也就意味著失去了二手房交易資格。
市工商局還披露了首批房地產經紀行業的10種不公平格式條款,如消費者經常看到的“提前解除合同,按未履行租期全部租金的50%作為違約賠償金”、“私自完成買賣交易的,按居間服務費雙倍賠償”。
市工商局指出,這些都屬于經營者設定的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超過法定或合理數額,排除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權利,讓消費者承擔本應由經營者承擔的經營風險。
市工商局和市住建委表示,涉及違法的房地產中介執業人員,由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經紀人協會予以行業懲戒,情節嚴重的將限制或注銷其職業資格注冊。
提示
北京工商提醒,在與房地產中介簽租房和二手房買賣合同時,盡量選擇使用從“首都之窗”和“北京工商”網站下載的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房地產中介提供的合同文本時,如發現存在這10種不公平條款,可拒絕簽訂并撥打12315投訴舉報。
9家違法中介
北京瑞祥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沃居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明潤置地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恒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中天佳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凱成永泰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房山分公司
北京潤嘉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樂成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北京林澤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10種霸王條款
為保護租賃代理機構合法權益,租賃期滿合同終止后三個月內,乙方不得與該房屋的產權所有人自行成交,否則應向甲方交付月租金的200%作為賠償。
自本協議簽署十二個月內,如甲方或與甲方同行的看房人或甲方代理人、近親屬等關聯人自行與本協議載明房屋的出售人達成交易的,或者實際使用了本協議載明的房屋的,應按房屋實際成交價格的2.5%向乙方支付相關服務費用。
業主、客戶雙方近親屬、朋友、同事簽字視為本人簽字。
業主、客戶雙方通過本公司以外渠道的看房確認均屬無效。
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租期全部租金的50%作為違約賠償金。
甲乙雙方私自完成買賣交易的,雙方按居間服務費雙倍賠償給丙方。
甲乙雙方不得拒絕丙方服務或要求退費。
買賣合同未能簽訂的,則違約方或者合意解除協議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房價的2%向居間人支付服務補償。
委托人不得解除對居間人的委托。
本協議描述的該房地產基本情況與實際不符或不詳盡,則以該房地產權屬證明或相關法律文書的記載內容為準,且三方同意不再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變更和確認。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