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抽查羽絨服裝:美津濃等企業充絨量縮水
上海市質監局對羽絨服裝產品進行監督抽查 美津濃等企業產品充絨量縮水
本報訊 日前,上海市質監局對羽絨服裝產品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32家企業4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5批次。其中,上海蘭劍服裝廠生產的貉子毛女羽絨服羽絨含絨量、耐水色牢度不合格,美津濃(中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連帽羽絨外套、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女羽絨服、湯尼威爾(上海)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羽絨服以及上海集杰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羽絨外套羽絨含絨量不合格,實測含絨量均低于標注含絨量。
根據相關標準,充絨量是指羽絨服填充的全部羽絨重量,通常以克計量。根據《羽絨服裝》標準規定,含絨量是指絨子和絨絲在羽毛羽絨中的含量百分比。絨子是朵絨、未成熟絨、類似絨、損傷絨的總稱,絨絲是指從絨子或毛片根部脫落下來的單根絨絲。同時,含絨量低于50%的羽絨不能制作羽絨服。國家強制性標準《消費品使用說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也規定,含有填充物的產品,應標明填充物的種類和含量,羽絨填充物應標明含絨量和充絨量。
針對此次羽絨服裝產品的監督抽查不合格情況,上海市質監局重點進行了解讀,并提醒消費者選購此類商品時要注意查看羽絨服標簽上注明的含絨量和充絨量。含絨量的高低與充絨量的多少,直接影響羽絨服的蓬松度和保暖性。羽絨服的含絨量一般以70%及以上為最佳,特別是含絨量在70%左右時,已經具備了羽絨服必要的蓬松度和保暖性能,同時也是對羽絨資源的最佳利用,符合當前世界節約、環保型理念。
其次,要選擇不鉆絨的羽絨服,如發現羽絨服的面料或里料表面有較明顯的毛絲鉆出,就有可能穿著后會鉆絨,但少量的毛絲從絎線縫中鉆出屬正常現象。
同時要選擇有一定透氣性的羽絨服,消費者可用雙手捏緊羽絨服的后背,使羽絨服的空氣往外擠出,如不易擠出,就說明透氣性較差,如能慢慢擠出,說明具有一定的透氣性。個別企業為了使面料不鉆絨,加了一層不透氣的薄膜,這樣羽絨鉆不出來,但羽絨服不透氣,這是標準所不允許的。
上海市質監局要求生產廠家,羽絨服上的各種標記應當齊全、明確,標記應有廠名、地址、面料、里料的纖維含量、羽絨的種類及含絨量、充絨量、洗滌標識、質量等級及執行的標準代號等。
有關業內人士指出,消費者選購羽絨服時,應注意看清羽絨的含絨量。目前市場上發現個別羽絨服上標注的含絨量,故意標注“含毛量”90%~70%或“鴨毛含量”90%~70%不等,實際含絨量僅為10%~30%,使消費者誤以為“含絨量”是90%~70%,達到欺騙消費者的目的。
(記者霍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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