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隨意征收價格調節基金被指越權違法
在陳洪德看來,可以“設立”和可以“征收”完全是兩個概念,賦予地方政府設立價格調節基金用來調控價格,并沒有授權政府可以向企事業單位或個人征收價格調節基金
也許并不是所有人都聽說過價格調節基金,但在中國的很多地方,價格調節基金的確與每個人的錢包密切相關。
在廣東,每升汽油中包含2毛錢的價格調節基金;在海口,買一輛10萬元的車,需繳納價格調節基金300元:在河北,外來建筑單位要按注冊人數每人每月征收2元的價格調節基金。
安徽省黃山市更是規定,在黃山市的中央、省屬企事業單位,按職工月工資總額的1%征收價格調節基金。
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建立了價格調節基金,但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已經存在了24年的基金,不僅其合法性一直受到質疑,而且,更有多地價格調節基金,曾被財政部以“亂收費”的名義叫停,甚至目前,財政部門內部仍然將其定性為“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越權成立的政府基金”。
但是,這個基金卻表現出“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生命力,尤其是去年以來的通脹高企,更是加速了地方重啟價格調節基金的熱情。
而據《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調查,也是因為該基金模糊的法律邊界,更導致全國各地存在著諸多價格調節基金的收取亂象。有專家認為,隨意征收價格調節基金,實際上加重了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負擔,應當規范該基金的征收。
價格調節基金亂象
所謂價格調節基金,是指專項用于政府平抑物價、平衡供求、穩定市場,重點用于保障人民群眾特別是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的基金。同時,它也對因居民重要生活必需品價格大幅上漲,導致基本生活受到影響的低收入群體給予適當補貼。但實際上,在全國各地,這種基金卻以一種混亂的面目示人。
到過三亞的游客,如果留心門票上的字樣,你就會發現,實際上,你在三亞旅游的每一天,都在往當地的價格調節基金里投錢。
著名景區蜈支洲島門票168元,其中8元為價格調節基金;普通景點蝴蝶谷門票33元,其中含有3元政府價格調節基金;在三亞住宿也需要交納每晚2元到11元不等的價格調節基金。
隨著國際旅游島效應的逐步顯現,三亞2011年接待過夜旅客超過1000萬人次,從數元到十數元價格不等的調節基金也就意味著,這些游客為三亞當地貢獻了一筆不菲收入。
三亞市物價局新聞發言人陳金波對本報記者表示,游客能貢獻的價格調節基金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資金來自于房地產交易。
[ 陳洪德認為,價格調節基金的目的在于調控市場、穩定市場,但地方政府這種隨意征收的行為實際上卻是加重了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負擔 ]
按照三亞價格調節基金的相關規定,外埠企業投資三亞房地產需要繳納相當于工程造價3%的價格調節基金,商品房進行交易時也需要繳納銷售額的千分之三作為價格調節基金,由交易雙方平均分攤。
在陳金波看來,三亞市價格調節基金的管理非常嚴格,與全國其他一些地區由地稅部門代征不同,三亞市物價局下設三亞市價格調節基金征管辦公室負責全市的征管工作,征收之后交由財政專戶管理,物價部門只能為這筆錢的使用提出建議,使用發放均由財政部門負責。
而在離三亞不遠的海口,購車和出海也被納入了價格調節基金的征收范圍。
2011年9月28日,律師陳洪德在海口購買一輛22.69萬元的轎車時被海口市價格調節基金管理委員會征收了776元的價格調節基金,若開著小車從海口港口過海去其他省,每車每次也要征收2元的價格調節基金。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