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單位個人新能源發電可賣給國家電網
案例:如海是家庭光伏電站第一人,他在其三層別墅的屋頂等處安裝了薄膜太陽能電池。 資料圖/新京報記者 鄭道森 攝
國家電網推動光伏、天然氣等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并網,業主無需承擔改造費用等
新京報訊 (記者鐘晶晶)繼去年國家電網公司啟動分布式光伏發電支持政策之后,昨日國家電網再次發布《關于做好分布式電源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進一步將示范擴大到天然氣、生物質能、風能等新能源形式。這意味著,普遍用戶今后不但能用太陽能、天然氣等新能源發電裝置給自己家供電,還可以將用不完的電賣給電網。
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所謂分布式能源是指分散存在的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與大規模的集中發電廠不同,分布式能源項目裝機容量小。
根據《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2015年,我國將建成1000個左右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10個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區;分布式太陽能發電達到1000萬千瓦,建成100個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應用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
在此背景下,國家電網公司去年發布了《關于做好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用戶自己裝置光伏發電設備,國家電網可以為其接入電網,發電量可以自用,多余部分也可以上網賣給電網。據國家電網統計,截至目前,國家電網已受理分布式光伏報裝業務119件,發電容量33.8萬千瓦。
昨日國家電網再次發布《關于做好分布式電源并網服務工作的意見》,此政策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業主只要承擔項目費用
對于具體的發電裝置接入,國家電網制定了相應標準,要求發電項目規模不超過6兆瓦,太陽能、天然氣、生物質能、風能、地熱能、海洋能、資源綜合利用發電等類型都可以申請接入電網。
國家電網將以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并為接入系統工程建設開辟綠色通道,項目接入公共電網的改造部分費用由國家電網公司承擔,還將免費提供關口計量裝置和發電量計量用電能表。項目業主只需要承擔電源投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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