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批評地方GDP報花賬:誤導宏觀決策
最近,中央和地方國內生產總值(GDP)統計結果陸續公布,然而雙方數據再度不匹配,30個省份GDP總額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總量多出3萬億元。專家指出,地方統計存在重復統計和注水現象。摻有“水分”的GDP數據將嚴重干擾宏觀決策,對經濟發展帶來不良后果。
【中央地方數據對不上 】
目前,除青海省外,全國30個省份公布了上半年經濟數據。排名前21位省份公布的GDP數據,共計252823.68億元,超過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248009.2億元總量。如果將30個省份的GDP數據相加,則超過全國總量31630.2億元。
中央與地方GDP“打架”已不是新鮮事。據了解,1985年開始,國家和地方分別核算GDP后,地方統計總額就一直高于國家統計。如,2009年時,各省份GDP之和超出全國總量2.68萬億元;而2012年地方GDP之和竟超出全國總量5.76萬億元之多。
對此,花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沈明高認為,某些地方政府重復統計以及統計“注水”是導致數據不一的原因。沈明高認為這3萬億元的偏差基本在過去2%左右的正常范圍之內,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國家統計局的數據也是對地方虛高部分的糾偏。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是擠掉水分和重復統計的“干貨”。
針對統計存在的“水分”問題,國家統計局、監察部、司法部曾聯合部署全國統計執法大檢查活動,還曝光了一些地方政府干預企業統計數據的案例。從2012年2月18日起,全國70萬家“三上”企業(規模以上的工業企業、資質以上的建筑企業及限額以上的貿易和批發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通過互聯網直接向國家數據中心或國家認定的省級數據中心報送統計數據。
【政績考核導致數字虛夸 】
中央和地方GDP統計數據不一致,既有技術原因,也有地方政府領導為求政績干預統計的成分。
從技術層面看,中央和地方是分級核算GDP,國家統計局根據掌握的基礎數據獨立核算全國GDP,并非對地方GDP數據進行加權匯總。
據專家介紹,首先是統計口徑不同。國家層面的統計抽樣系統相對獨立,相對客觀;其次,地方核算的樣本是按照生產的最新產品來計算,產品的跨地區流動使得一地的最終產品成為其他地區的中間產品,這體現在GDP中會使得部分地方數據超過總體,這種差異屬于合理范圍。
從人為層面看,各地考核官員政績以GDP為主,造成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門不得不采取造假、虛增、空報等手段給GDP注水。曾有報道說,某地一家企業一年生產還沒開始,企業產值就已經被確定了,因為當地政府有指標要求。還有基層統計人員透露,他們“又不能說實話,又不能不說實話,只能盡量貼近實際,找理由來說明這個數字是可靠的,貼近實際的”。
“政績考量等局部利益出發而導致高報的沖動。”交通銀行高級分析師唐建偉表示,地方數據虛高會產生經濟過熱的假象,從而得出應繼續實行經濟緊縮政策的誤判。
【誤導宏觀決策危害大 】
與實際情況不符的GDP數據出臺后危害甚大。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王軍認為,GDP數據是國家經濟政策制定的重要參考,如果地方數據存在水分會對經濟政策決策帶來一定干擾。如某地經濟增速實際較慢,應當采取偏松的貨幣政策,但統計數據顯示的GDP增速較快將導致政府采取偏緊的貨幣政策,給地方經濟帶來不良后果。
“常言說‘差之毫厘、謬以千里’,統計數據不能反映經濟基本面會誤導宏觀決策”,中國國際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長徐洪才對本報記者說。
有專家指出,如果宏觀決策層采用了這一虛報的數據,必然會認為經濟有望企穩回升,相應的經濟政策也將以此錯誤判斷為基礎,再次做出錯誤決策,對今后經濟發展危害很大。
如何解決統計數據作假問題?徐洪才說,首先,要在決策時綜合考慮各種經濟變量,改進統計方法;其次,對故意弄虛作假的要嚴懲。
專家還指出,修正官員政績評價體系對保證GDP的客觀公正尤為重要。在對地方政府的政績考核中,GDP只應是其中一項指標,更重要的考核還應包括對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民生福祉、可持續發展等內容。
(羅 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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