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寶原董事長獄中立功被撤銷 仍有4年多余刑
據《新快報》報道近日,廣東省武江監獄正式發函佛山市三水區公安機關,請求協助對張海執行收監。
據介紹,張海系健力寶原董事長,因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于2005年4月30日被逮捕,2008年9月12日經廣東省高院二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08年11月后,張海在廣東監獄服刑改造。2010年6月、12月,張海因檢舉揭發他犯余罪和發明“汽車前后雙視鏡”實用新型專利分獲立功和重大立功獎勵,并因此獲取減刑4年1個月28天,于2011年1月26日刑滿出獄。
經查,張海用來立功的破案線索信息是賄賂得來的。他委托律師代其賄賂佛山看守所有關工作人員,獲得破案線索,進行檢舉揭發。而所謂國家專利,也是張海“冒名騙取”的。該專利是張海指使他原公司一名工程師設計,并通過專利代理公司運作申報的。
目前,監獄機關已經撤銷了張海的立功和重大立功,韶關中院據此撤銷了張海的兩次減刑裁定。依據法律規定,張海仍有4年1個月28天余刑。
據悉,省紀委等有關部門去年已著手對張海違規減刑案中監獄系統涉案人員進行查處。涉案人員有的已被判刑,有的還在偵辦過程中。待案情查清后,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審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紀違規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