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銀監會網站消息,銀監會今日發布《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專區“雙錄”,即設立銷售專區并在銷售專區內裝配電子系統,對自有理財產品及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
為規范銷售市場秩序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有理財產品及代銷產品銷售行為,有效治理誤導銷售、私售“飛單”等問題,切實加強行為監管并維護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作為整治金融亂象的一項重要舉措,銀監會今日了發布《暫行規定》。
《暫行規定》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專區“雙錄”,即設立銷售專區并在銷售專區內裝配電子系統,對自有理財產品及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理財及代銷產品銷售是金融服務的關鍵環節,容易產生誤導及欺詐銷售行為,侵害消費者知情權、財產安全權、自主選擇權等合法權益。專區“雙錄”以技術手段增強了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行為的硬性約束,強化了其信息披露義務,有利于從源頭上規范銷售行為。
《暫行規定》共六章三十條,主要涵蓋了總體要求、產品銷售專區管理、錄音錄像管理、內部管理制度、監督管理等方面,對規定適用范圍、信息查詢平臺、錄音錄像內容、銷售話術標準等重點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同時確定了施行時間。
《暫行規定》的實施,將強化對于自有理財產品及代銷產品銷售過程的監控,對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化解糾紛投訴、保障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也為監管部門開展行為監管提供了新的監管工具及重要抓手。下一步,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加強督促指導,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履行消費者保護主體責任,確保《暫行規定》相關要求執行到位,不斷推動專區“雙錄”工作的規范化及標準化發展。
8月18日,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在“銀監會近期監管工作通報”通氣會上表示,通過治理銀行業亂象,銀行業資金“脫實向虛”勢頭得到初步遏制,同業業務自2010年以來出現首次收縮。
四川九寨溝8日發生7.0級地震后,銀監會黨委高度重視抗震救災工作,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深入災區,實地走訪農戶和企業,準確把握受災群眾生產生活和受災企業恢復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情況。
銀監會稱,《條例》的起草將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金融機構有效處置核心要素》的相關要求,充分考慮風險處置中與ISDA(國際掉期與衍生工具協會)協議相關的暫緩金融衍生品合同的終止凈額結算權力,為快速、有序處置危機銀行提供充分保障。
在本輪市場化債轉股加速推進之時,市場對于是否會有企業通過此手段逃廢債抱有擔憂。在銀監會8月7日下發的《商業銀行新設債轉股實施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中再次強調,將扭虧無望、已失去生存發展前景等的企業拉入“負面清單”。
據澎湃新聞統計,2017年7月,各級銀監部門共披露了223張罰單。其中,銀監局36張,銀監分局187張,合計罰款3596.53萬元。這一數據與6月份的350張罰單、7835萬元罰款相比,分別下降36.3%、54%。
銀監會披露的最新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13.2%,流動性覆蓋率124.4%,銀行業金融機構撥備覆蓋率172.3%。
銀監會日前印發了《關于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在監管履職中嚴格實行公私分開的意見》(以下簡稱《公私分開意見》)和《銀監會系統工作人員履職回避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回避辦法》)。
記者根據銀監會公布的信息進行統計,從2016年6月至今,共有109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高管任職被“否決”,不予核準任職資格的原因,超過半數是“擬任職人員未通過任職資格考試”。
截至6月30日,各級銀監部門共公開了1334張罰單。其中,銀監會25張,銀監局425張,銀監分局884張,合計罰款額為3.38億元。
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大校園貸監管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治理亂象,防范和化解校園貸風險。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剛剛在接受上證報記者采訪時透露,銀行設立債轉股實施機構的申請已經上報國務院,預期上半年能批設。
據了解,今年2月底銀監會下發《銀行業信用風險專項排查方案》(下稱《方案》),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機構自查、監管督查,形成自查報告和督查報告。
昨日晚間,銀監會罕見地一次性公布25項行政處罰,涉及17家金融機構,共計罰款4290萬元,其中平安銀行(000001,股吧)被罰金額最高,達1670萬元,被罰金額緊隨其后的是華夏銀行(600015,股吧)、恒豐銀行,兩者分別被罰1190萬元、800萬元。
銀監會最新發布的《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指導意見》)中,明確要求穩妥推進互聯網金融風險治理,要求持續推進網絡借貸平臺(P2P)風險專項整治,做好校園網貸、“現金貸”業務的清理整頓工作。
近來,銀行因票據、同業、貸款等業務中,頻繁出現重大違規事件,銀監會則加強了監管,此次華夏、恒豐因違規事件多發,上了處罰頭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