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股份涉嫌信披違規 眾禾大河各執一詞
四海股份2011年、2012年兩次停牌背后均有北京大河身影;股權轉讓未成行,浙江眾禾、北京大河齊指對方內幕交易為禍因……繼股東大會門外一片混戰之后,四海股份易主紛爭再爆新料。
原本擬借殼上市的北京大河曾于2011年8月29日與浙江眾禾簽訂了《關于股權轉讓及重組之框架協議》(簡稱“框架協議”),約定浙江眾禾將其持有的四海股份5000萬股票轉讓給北京大河,對價3億元(合6元/股),且北京大河已依約支付了2億元定金。
縱觀四海股份近兩年的信息披露,北京大河、框架協議、2億元定金、股權糾紛等事項從未被提及。
某上市公司董秘昨日對上證報記者表示:該框架協議可能引起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更,如果北京大河確已付錢,協議已進入履行程序,上市公司理應披露;同時,公司后來陷入的重大股權糾紛同樣也需披露,雖然浙江眾禾一審判決勝訴,但畢竟不是終審,其將上市公司股權轉讓給現在的大股東合慧偉業之時,應該說明該項股權糾紛情況。以上兩點,四海股份都未做出公告,存在信披違規之嫌。
兩次停牌均與大河有關
北京大河人士透露,四海股份(當時為“時代科技”)2011年8月至10月停牌籌劃股權轉讓事項,以及2012年4月那次停牌一個月籌劃重大事項,實則均與浙江眾禾與北京大河的框架協議有關。
時代科技2011年8月29日披露臨時停牌公告:“因股價大幅上漲且成交量明顯放大,深交所要求公司核查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今起停牌。”9月3日,公司進而披露,控股股東正在籌劃轉讓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事項,將涉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變更。
停牌長達一月有余后,公司于10月10日披露公告稱,接到控股股東浙江眾禾投資有限公司的通知,因股權轉讓雙方在股權轉讓相關事項上存在分歧,故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眾禾投資有限公司終止本次股權轉讓事項。除上述股權轉讓事項外,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也不存在處于籌劃階段的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等行為,并承諾三個月內不存在關于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收購或發行股份等重大事項。
而2011年8月29日正是浙江眾禾與北京大河簽訂框架協議的日子,并且據浙江眾禾的一審訴訟狀披露:“原告在2011年9月初即接監管部門、深交所通知,要求原告及上市公司停止一切該次重組事項,并承諾三個月內不進行資產重組及股權轉讓。”
2012年4月10 日開市起四海股份再次停牌,公司17日公告,公司、云南迪慶泰安礦業有限公司和云南安格隆礦業有限公司于2012年4 月11日簽署了《公司設立出資意向書》,三方擬結合各自優勢,共同出資設立新的礦業公司。然而因各種原因,該計劃又于5月初宣告流產。
事實上,根據框架協議,注入金礦資產正是重組計劃的一步。且北京大河人士向上證報記者證實:“云南迪慶泰安礦業有限公司、云南安格隆礦業有限公司都是北京大河旗下的公司。”
內幕交易或均有沾染
在內幕交易這件事上,北京大河與浙江眾禾或許誰都不能脫離干系。
關于2011年那次股權轉讓失敗的原因,浙江眾禾在一審訴訟中指責北京大河涉嫌內幕交易。浙江眾禾稱:監管部門在審查中發現被告方擬置入上市公司資產“敖漢旗克力代礦業有限公司”股東之一王一誠在界定的敏感時段內交易了時代科技股票,從而被認定為提前泄密行為。
不過北京大河在上訴中認為該說法與事實不符。北京大河表示:迄今為止,深交所并沒有做出該交易是提前泄密行為的正式判定;縱觀整個證據,并沒有所謂的監管部門、深交所的通知,原告提交的證據不全,法院是無權認定提前泄密行為的。
然而北京大河人士進一步透露,四海股份2012年4月那次涉礦投資的流產,才是因為四海股份人員內幕交易導致的。“當時證監局在對上市公司例行核查的時候,正趕上公司籌劃該重大事項,且此前股價出現異動,經查明,時任四海股份監事長丁立權之妻存在內幕交易,該事項已經正式被公安立案,正在等待法院判決。”
查閱四海股份2012年12月25日公告,公司原監事長丁立權先生“因工作變動”于2012年11月20日辭去公司監事及監事長職務。
(王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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