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據悉,國家統計局本次調查的范圍,涵蓋了天津、福建、河南、甘肅等具有代表性的東中西部4個省市。調查對象分企業和居民兩大類別,其中企業類樣本量為4200個,其中小微企業占比達到47.6%。
近日,國家統計局在部分省市進行了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在所調查企業中,對政府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政策的評價為滿意和基本滿意的達到91.9%,對有關小微企業稅收減免政策落實情況的評價為滿意和基本滿意的達到92%。
據悉,國家統計局本次調查的范圍,涵蓋了天津、福建、河南、甘肅等具有代表性的東中西部4個省市。調查對象分企業和居民兩大類別,其中企業類樣本量為4200個,其中小微企業占比達到47.6%。
減稅政策調結構、增就業作用明顯
近年來,國家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不斷加大。在所得稅方面,2012年起,國家對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實行所得稅減半征收。2014年,小微企業減半征收的應納稅所得額調高至10萬元,并將核定征收型企業納入優惠范圍,2015年又調高至20萬元。
而在增值稅和營業稅方面,從2011年起,國家陸續對月銷售額(或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2014年10月起,這一起征點提高至3萬元。國家還出臺了與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技術創新、創業就業等相配套的稅收優惠政策。
國家統計局的調查顯示,隨著一系列扶持政策的出臺和落實,小微企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凸顯,認為小微企業在調結構、增就業中“作用很大”和“有一定作用”的調查對象達到92.3%。
“抽查數并不是抽象的,而是現實的綜合反映。”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認為,這說明政策真正落到了實處。而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胡怡建認為,盡管當前我國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但就業仍實現了穩定增長,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定向激勵政策功不可沒。
稅務總局:不落實稅收優惠就是收過頭稅
小微企業數量眾多,情況又千差萬別,如何能在短時間內讓千家萬戶了解較為專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應享盡享,是稅務部門面臨的首要任務。
為此,國家稅務總局提出,“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就是收過頭稅”,要求各級稅務機關堅決把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絕不允許以收入任務緊張等為由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為解決很多小微企業享受稅收減免時“嫌麻煩”“不會算”的問題,稅務總局充分落實簡政放權的要求,將原來需要“事前審批”的所得稅優惠流程調整為“事后備案”,提高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受惠面30%以上。
一系列“組合拳”打通了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微企業戶數達到246萬戶,共計減免稅額101億元,政策受益面達90%;享受小微企業減免增值稅、營業稅優惠的有約2200萬戶納稅人,共計減免稅款511億元,其中減免增值稅307億元、營業稅204億元。三大稅種合計,2014年小微企業共減免稅款61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