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樁業隱瞞傷亡事故遭專利訴訟 二度IPO存疑
●首次上會被否因4起工傷事故,此后又至少發生兩起,但招股書只字未提
●實際控制人涉嫌違反競業禁止規定被親叔告上法庭,案件正在審理
●核心專利遭遇6起行政復議,行業爭端不斷升級
●租賃場地產能超過七成,資產獨立性嚴重缺失
●IPO“臨門”私募大舉擴張,募投產能恐難消化
2011年中技樁業首次上會折戟,4起工傷事故成核心癥結。公司今次二度IPO,雖詳盡披露安全內控藍圖,并強調“2010年7月至今未再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但事實并非如此,記者從相關安監部門獲悉,公司至少卷入2起共計一死一重傷的安全事故中。
重大?非重大?有責任?無責任?對于新招股書的信誓旦旦與只字不提,市場無法獲得明確答案;相反,更多清晰可見的細節顯示,通過模糊、刪改、粉飾、狡辯等諸種“技術”手段,中技樁業在虛假信披的紅線邊緣游走,刻意規避公告責任,肆意挑戰監管底線。
冰冷的現實下,舊疾仍在,欲蓋彌彰。而這僅是劣跡之一。對比新舊招股書,還有四項內容將構成此次IPO的實質性障礙——實際控制人涉嫌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核心專利遭遇多起行政復議并引發訴訟;產能高度依賴租賃廠房,資產獨立性嚴重缺失;IPO“臨門”私募大舉擴張后募投項目恐難消化。
“技術性”撒謊隱瞞兩起傷亡事故
證監會4月19日披露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書申報稿。而一年前的1月14日,證監會否決中技樁業IPO申請,理由是2009年8月和2010年4月至6月,中技樁業全資子公司嘉興中正先后發生3起工傷事故,蘇州分公司發生1起工傷事故,各致使1名工人死亡,當地安監管理局予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發審委無法確定中技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并且有效執行。
最新招股書對此披露:中技樁業對安全生產管理進行了全面整改,2010年7月至今未再發生安全生產死亡事故。
但這卻是一個技術性的謊言,真相是:2010年7月至今,中技樁業至少卷入2起重大工傷事故,一死、一重傷。
中技樁業招股書顯示,公司核心產品離心方樁的產能主要集中于租賃生產場地。記者從上海市奉賢區安監局獲悉,2011年5月5日,中技樁業租賃的上海俊光管樁有限公司發生一起工傷事故,導致一人死亡。奉賢安監局5月23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處以10萬元罰款。
上海俊光是中技樁業核心生產基地之一。兩者間不僅是場地租賃關系,還多有擔保、機械設備購銷等業務合作。
對于該起事故,中技樁業非但沒有披露,反而篡改了與上海俊光的租賃協議。
中技樁業舊版招股書顯示,公司共與10家企業簽訂《租賃協議》,其中即有上海俊光,兩者簽約于2008年12月3日,合同期限為2009年1月1日到2013年12月31日。
但新招股書中,租賃協議發生了改動:合同期限變成了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簽署日變成了2012年2月15日。
在前一個協議遠未到期的背景下,新改簽一份協議是否符合商業正常?對比新舊招股書,除卻后來新增的場地租賃合同外,舊招股書中其余9份協議均未發生改簽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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