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周末頒布多項基金公司利好措施
北京商報訊(記者 肖海燕 宋婭)允許基金公司開展資管業務,放松基金公司股權限制,放寬基金銷售機構的準入條件……新基金法出臺前,證監會“一口氣”頒布了多項基金公司利好措施。
證監會上周末就修改《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部分條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修改的相關條款主要集中于:證監會擬放松對基金公司過去因行政受處罰而無法發行新產品的限制。征求意見稿規定,凡是相關行政處罰的原因對開展基金銷售業務并不構成實質性障礙的,基金公司仍可照常申請發行新產品。
此外,在發布征求意見的同時,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放松基金公司股權比例限制,拓展基金公司銷售渠道,拓寬基金公司業務范圍。不過,上述表態只是上述證監會相關負責人的口頭表態,具體的細則有待進一步跟進。
此前,華夏基金由于股權問題三年不能發行新產品,市場人士認為,在新的《辦法》中,這種情況將得到有效避免,同時更為重要的是,放松基金公司股權限制,更加有利于基金公司開展股權激勵,以促進目前愈演愈烈的公募基金行業人才荒問題的解決。
在基金銷售方面,面對強勢的銀行、剛剛起步的第三方基金銷售等,不少中小型基金公司仍覺得新基金發行很“吃力”。為此,證監會擬對銀行券商和咨詢機構等因受罰而被限制申請資格的判斷標準進行調整,放寬基金銷售機構的準入條件。在分析人士看來,此舉將有利于基金公司降低銷售成本,對于基金公司和投資人形成雙重利好。
證監會表示,擬允許基金公司開展專項資產管理業務,將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打造成投融資平臺;同時,擬進一步放松一對一、一對多專戶計劃的管制。
“從證監會一系列動作及表態來看,證監會放松了多項對基金公司的監管,未來基金公司的發展將獲得更多的自主權,這將有利于基金公司業務創新和加強自身的造血功能。盡管監管松綁不少,但行業能否把握契機,仍需基金公司的業績來說話。”上述分析人士說。
不過,在華泰聯合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王群航看來,上述影響只能是長期的趨勢,但短期來看,影響可能不會太大。“以放松股權限制為例,去年以來基金公司獲批速度本來就已加速,股東想不想加入公募基金還是取決于基金公司掙不掙錢,而新基金公司初期的陣痛也不是所有股東都能忍過去的。”(肖海燕 宋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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