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開設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有規可循
近日,為規范期貨公司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業務試點的備案工作,中國期貨業協會(以下簡稱“中期協”)根據《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工作指引》和相關工作規則,制定了《期貨公司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業務試點備案工作規程(試行)》、《期貨公司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業務試點方案評估工作規則(試行)》等相關實施細則和配套文件,并自2013年2月1日起發布實施。
這意味著,期貨公司開設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已有規可循,目前可正式上報備案和評估材料。記者從期貨公司了解到,多數符合資質的期貨公司都已在積極籌備中,少數公司已將備案材料上交至中期協,評估通過后即可注冊子公司,正式開展“期現結合業務”。
備案前需通過評估
按規定,期貨公司在正式提出備案申請前,應當通過協會組織的業務試點方案評估,應提交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備案基本情況登記表、期貨公司設立子公司開展以風險管理服務為主的業務試點可行性報告及業務試點實施方案、期貨公司關于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的管理制度、期貨公司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等材料。
同時,根據評估工作需要,中期協將組成評估工作小組,評估工作小組由7名專家組成。評估內容主要有,業務試點可行性,包括開展業務試點的客觀需求和公司的專業能力等;業務試點實施方案,包括業務開展計劃、主要業務模式、業務合同、業務流程以及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等;風險控制的有效性,包括主要業務風險點與風險控制措施,業務決策與授權體系,合規管理、業務隔離等風險管理制度;客戶合法權益保護措施,包括客戶資信管理、業務風險揭示、客戶投訴及糾紛處理機制等。
根據專家評估意見,通過評估的,由期貨公司向協會提出設立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的備案申請或于新增業務模式開展之后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報告;未通過評估的,由期貨公司根據專家評估意見進一步完善后再提交協會進行評估。 業內人士認為,期貨市場許多創新業務是全新的實踐,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和風險。開展評估工作或為了能有效隔離風險,防范子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可能面臨的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以及發生欺詐投資者、操縱市場等惡性事件。
期貨公司忙籌備
“備案材料已遞交至中期協,等正式通知下來后就可以注冊子公司了”,廣發期貨總經理肖成稱。某期貨公司人士也表示,目前期貨市場上的創新業務都在積極籌備中,風險管理服務子公司業務也在穩步推進中,并卓有成效。
業內人士認為,現貨業務的開閘將改變期貨公司以往以通道業務為主的局面,并成為期貨公司新的利潤增長點和盈利模式。
多數受訪期貨公司表示,此前在其他業務中積累了一些經驗,因此子公司的籌備工作都較為順利,客戶也多以期貨公司的潛在客戶為主。“期市創新業務在于能給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滿足客戶的多重風險管理需求”,肖成表示。(記者 董錚錚)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