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長:央行將探索同業存單發行與交易
近日,人民銀行透露,央行副行長李東榮在2012年Shibor工作會議上表示,將推動產品創新,積極參與探索同業存單等替代性金融產品的發行與交易。
“五年來,Shibor從無到有,迅速成長,已經能夠準確反映貨幣市場資金供求情況,成為金融市場各種產品定價基準?!崩顤|榮表示,Shibor是市場利率的基準,它源于市場主體并被市場主體所運用。
央行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的金融市場交易中,73%的貨幣市場交易有報價行參與,全部的固息企業債、31%的固息短融和17%的浮息債發行,以及45%左右的衍生品交易以Shibor為基準定價,同業存款、票據業務和理財產品定價也廣泛參照Shibor。
而隨著人民幣跨境使用的日益擴大,Shibor亦逐步被運用于境外人民幣產品定價。
但李東榮也指出,近年來,銀行的同業存款等網下業務發展較為迅速,在優化銀行間資源配置、促進資金有效使用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信息不透明、惡性競爭等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中長端Shibor的報價質量。
為此,人民銀行決定研究通過創新發展同業存單等替代性金融產品,進一步加大對同業存款等網下業務的引導,并以此為中長端Shibor合理報價提供更多參考信息。
李東榮要求,同業拆借中心要充分發揮金融產品交易平臺的作用,積極研究和準備創新產品發行與交易的各項條件;而各報價行也要進一步厘清內部管理機制,強化總行對分支行定價的約束作用,并主動參與發行同業存單等替代性金融產品的研究探索。
在央行看來,Shibor作為貨幣市場基準利率,反映的是銀行獲得批發資金的價格,是衡量金融機構融資成本的關鍵性指標。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金融機構自主定價權將不斷擴大。金融機構應轉變定價模式,探索運用市場基準利率進行金融產品定價。
就當下而言,李東榮提到,由于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下限逐步擴大,貸款利率下限對金融機構貸款定價的約束作用有所減弱,開展貸款定價模式的研究和探索尤為緊迫。“作為國際實踐中的成功經驗,最優利率(Prime rate)機制值得研究和借鑒。”
在美國,最優貸款利率是商業銀行向最優質客戶收取的貸款利率,其他貸款的利率則可在此基礎上浮動。早在今年7月前后,人民銀行曾就此機制,向部分商業銀行征求過意見。
(章文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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