雛鷹農牧漠視投資者利益 涉嫌在決策違規(guī)
中國經濟網4月18日訊 5年對外投資126億元,擴建新的生豬產能760萬頭。雛鷹農牧董事長侯建芳逆勢擴張背后涉嫌綁架二級市場投資者,其漠視投資者利益的做法廣受批評。
上述5倍于現(xiàn)有雛鷹農牧體量的投資不僅面臨產能嚴重過剩、資金來源、管理能力等諸多風險和挑戰(zhàn),更涉嫌在決策程序上違規(guī)。
以雛鷹農牧最近的一筆最大投資項目為例,今年3月15日,公司與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政府簽署了合作意向書;擬在洮南市相關區(qū)域投資建設優(yōu)質商品豬養(yǎng)殖項目,年出欄生豬400萬頭;同時建設沼氣發(fā)電、有機肥廠、飼料廠、生豬屠宰、肉制品加工等配套設施。該農業(yè)產業(yè)化綜合體項目總投資約為56億元,約5年內完成基建。
除了這份語焉不詳?shù)耐顿Y公告外,很難再查閱到關于這筆巨額投資的任何信息。雛鷹農牧與吉林省洮南市發(fā)生關系應該追溯到2010年12月,雛鷹農牧在吉林洮南市設立全資子公司,開展玉米、大豆等飼料原料農產品的購銷、風干、儲運業(yè)務,為公司提供飼料原料。該子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
不知道雛鷹農牧與吉林洮南市簽訂的農業(yè)產業(yè)化綜合體項目的意向書是否有法律約束力?如此巨額的對外投資是否履行必要的程序和風險控制。根據雛鷹農牧2010年10月通過的《公司章程》第101條規(guī)定:董事會應當確定對外投資、購買或出售資產、銀行融資、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lián)交易的權限,建立嚴格的審查和決策程序;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yè)人員進行評審,并報股東大會批準。
此外,《公司章程》在對外投資上進行了詳細的規(guī)定:公司對外投資(含委托理財、委托貸款,對子公司投資等)涉及金額或資產價值占公司凈資產的50%時,由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顯然,雛鷹農牧在吉林洮南市高達56億元的投資過于草率,相關投資決策不透明,是否經過充分論證,項目的可行性和投資收益等,投資者一頭霧水。盡管這只是一個“意向書”,但這是與政府的合作,且公司早在3年前就開始在洮南市深耕,如無意外,該項目會正常推進。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雛鷹農牧凈資產20億元左右,在洮南市的56億投資顯然超過了凈資產的50%。未來該項投資應該報股東大會批準,但問題是,如果股東大會屆時否決了此項投資,雛鷹農牧又該如何收場?這似乎又從另外一個側面佐證了,侯建芳對此項目獲批信心滿滿,股東大會只不過是走過場或者被操控。
現(xiàn)在,雛鷹農牧應該詳細披露該項目的論證過程,可行性研究、實施計劃、資金來源以便讓投資者有充分時間判斷。我們相信,這樣一個龐大的投資項目,絕非一時心血來潮,因為它關乎公司的未來和生死,一旦失敗,雛鷹將陷入萬劫不復。
與雨潤集團一樣,雛鷹農牧熱衷于在全國各地大肆圈地建生態(tài)豬基地,其實質是農業(yè)項目可以獲得大量政府補貼資金和優(yōu)惠政策。新華社的深度調查顯示:土地免費、財政扶持、收費減免等,一些養(yǎng)豬企業(yè)在借惠農政策擴張的同時,對農業(yè)的帶動作用并不明顯。
業(yè)界指出,國內一些上市公司熱衷于養(yǎng)豬,并形成了一套獨特的運作模式:先是夸大投資計劃,向政府申請高額補貼和配套資金,自己用少量的投資便能建起新工廠,然后將低成本獲得的土地資產,抵押給銀行貸款,作為企業(yè)運轉資金。而上市公司則將無償獲得的土地和資產計入利潤,還可以通過上市公司發(fā)行新股獲益。
這就是近幾年生豬產能急劇膨脹的內生動力,其對農業(yè)產業(yè)的破壞性不言而喻。但愿雛鷹農牧與吉林洮南市的合作是個例外。(文/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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