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透露退市改革規劃 制定非公群體重組規則
A股市場多年以來的“停而不退”,在2012年12月31日隨著*ST炎黃和*ST創智的終止上市成為了歷史。
然而,在退市這個重要問題上,這一切僅僅是開始。2013年2月28日下午,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透露了下一步退市制度改革的規劃。
首先是對未來退市公司的“善后”問題。這涉及兩個方面,一是退市公司的后續監管與制度安排問題;二是對退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監管和責任追究、賠償機制建立的問題。
對于第一個方面,據上述部門負責人透露,上市公司退市后,將納入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范疇,因此,退市公司在退市后進行的并購重組,將按照非上市公眾公司的相關監管規定進行。
但是,這帶來了一個新問題——由于在1月1日實施的非公辦法中,對于并購重組等僅做了原則性規定,這就使得包括退市公司在內的非公群體,面臨著并購重組無具體規則可依,無從開展的問題。
證監會對此做出的安排是,將盡快制定非上市公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股票發行等業務規則,這將給退市制度的后續完善帶來重要改進。
對投資者保護的方面,證監會采取的是建立追究與賠償制度的措施。前者是指針對因違法違規行為而退市的公司,將試行全過程、多方位的監管,將追究違規者的行政責任。
后者則對投資者具有更大的實際意義,或給在上述退市公司中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帶來賠償。
上述部門負責人指出,證監會一直在積極推動立法、司法部門逐步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和賠償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正在抓緊籌備成立專門機構,通過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獲得股東資格并參與公司治理、行使股東權利、提起民事訴訟等,不斷強化投資者權益救濟機制。
這意味著,此前熱議的散戶代理機構維權機制,或將得到實現。
退市改革的熱點不僅僅在善后工作,在其整個執行過程中也多有博弈。其中尤為讓市場印象深刻的,或是2012年B股公司閩燦坤B(200512.SZ)的一場退市驚魂。
彼時,退市制度剛發布,其新設置的包括20個交易日內連續低于面值等標準,卻引來了市場對于“B股躺著中槍”的議論。
事實上,據本報記者了解,當其時,監管層曾對閩燦坤B案例有過專門的研究討論。
研討的重點集中在B股公司因為歷史原因整體成交較為低迷,但如不將其一視同仁實行退市標準,或將出現某些A+B股公司A股退市,而B股不退的矛盾情形。
權宜之下,監管層最終決定A、B股使用同樣標準。與此同時,閩燦坤的縮股自救行為也符合法律標準,最終自身化解退市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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