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擬出臺措施防止“8.16事件”重演
導讀:對于券商而言,監管部門將不僅限于排查程序化交易系統風險隱患。例如,河南證監局21日發布的消息顯示,已就“8·16事件”要求轄區證券期貨法人機構在全面風險梳理基礎上,對所有風險環節開展自查。
消息人士22日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針對“8·16事件”,證監系統多個部門均在做重點研究。除查清事實外,一些部門正醞釀出臺應對措施,進一步完善監管制度,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這位人士說,在事件發生后,監管部門已召集部分機構投資者及證券公司針對程序化交易召開研討會。參會人士表示,除將排查券商程序化交易系統風險隱患外,監管部門還就應如何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征求機構人士意見。
對于券商而言,監管部門將不僅限于排查程序化交易系統風險隱患。例如,河南證監局21日發布的消息顯示,已就“8·16事件”要求轄區證券期貨法人機構在全面風險梳理基礎上,對所有風險環節開展自查。河南證監局強調,檢查重在查漏洞,不是查成績,做到早發現問題、早解決問題、早處理風險隱患。證券公司和期貨公司要分別在一個月和半個月內提交自查報告,將根據自查報告相關情況開展現場檢查。
在證監系統中,行業協會、投資者保護及結算等單位均將“8·16事件”列為重點研究課題并在本周開展相關工作。證監系統人士表示,在海外成熟市場,歷次重大市場波動都是促使制度完善的誘因。“8·16事件”發生后,部分政策措施已在醞釀中,但尚未確定,待事件細節明確后將根據事實完善相關制度再進行發布。
(蔡宗琦 毛萬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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