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借新還舊” 2014地方債迎來新氣象
允許“借新還舊” 2014地方債迎來新氣象
新年伊始,社會各界對于地方債問題的關注仍然沒有放松。不過,俗話說的好,新年要有新氣象,而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2013年最后一天所提出的允許地方債“借新還舊”的政策,便在2014年給各地政府帶來了希望。
今年或成還債小高峰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2013年12月31日,國家發改委在其官方網站發布 《發展債券市場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這份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有關情況答記者問提供的數據顯示:自2000年以來截至2013年11月底,企業債券累計發行32044億元。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企業債不等同于政府債務,但在企業債中,符合政府債務標準的部分都分別包含在了政府的各類債務中。”
由于企業債與政府債的發債主體不同且又有重合部分,因此企業債中有多少是地方債務難以統計。在企業債中,能稍微界定的政府債務類別的主要是城投債。
報道介紹,作為企業債之一,城投債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礎設施等的投資目的發行,其發行主體是地方政府成立的投融資平臺,且其主業多為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因此城投債又稱“準市政債”。
根據廣發證券的統計,目前發行城投債的1000家地方融資平臺,截至2013年11月末,其存量城投債為2.4萬億元。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稱,“2014年是企業債券償債高峰,預計將有1000億元城投債券到期兌付”。發改委正在進行企業債券風險的摸底排查,要求投融資平臺公司按照約定落實償債資金來源,切實防范投融資平臺公司違約風險、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
另外,第一財經日報也對此報道表示,機構統計數據顯示有更多城投債將在今年到期。中信建設證券研報顯示,截至2013年12月5日,存量城投債余額在22798億元,兌付期限一直延續到2028年。按照到期時間推算,存量城投債本金償還集中在2014年~2020年,其中2014年是第一個小高峰,償還本金金額達到2647億元。
審計署上月底發布的《全國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2014年到期需償還的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占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的21.89%,達23826.39萬億元。2015年~2016年地方債務到期比重則分別為17.06%和11.58%,未來三年需償還近一半,償債壓力不可謂不大。
將允許“借新還舊”
不過,面對如此沉重的地方債包袱,國家發改委近期給出的關于債務重組的相關措施,也成為了地方政府新的希望。
每日經濟新聞對此報道表示,在防范地方政府和投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方面,上述發改委相關負責人提出下一步要重點做好的五項工作。而“推進陽光融資,實行債務重組”是其中之一。該負責人表示,允許平臺公司發行部分債券對“高利短期債務”進行置換,加大債務重組力度。
而針對平臺公司項目建設資金出現缺口、無法完工實現預期收益的情況,該負責人表示,可考慮允許這些平臺公司發行適度規模的新債,募集資金用于“借新還舊”和未完工的項目建設,確保不出現“半拉子”工程。
同時,第一財經日報也報道表示,為了融資,沿海某省一家城投公司融資部負責人李先生去年上半年可謂不遺余力。“沒辦法,開弓沒有回頭箭,總不能讓項目暫停吧。”他表示。
“持續的滾動發行對我們而言是有壓力的,尤其是現在政府背書的態度比較模糊,同時銀行理財產品和貨幣基金正在吸引一些原有投資者轉移投資對象。”李先生說,要持續吸引投資者只能提高收益率,但“當前的資金成本和融資斷檔風險已經讓我們喘不過氣來了”。
直到此次發改委對關于地方債務重組問題表態后,李先生終于舒了一口氣。他表示,從通過發債拉低高利短期債務資金成本、延長償還期限的角度而言,此次發改委釋放的信號十分利好;但同時債券市場相比私募的公開透明性,對平臺公司所融到的資金用途或者實際的債務余額會構成約束。
“從監管角度而言,有利于規范當前融資平臺公司出現的各種亂象,包括一些假借基建名義違規圈錢投資等。”李先生稱。
“允許地方發債融資不可回避”
那么,對于此次發改委給出的新政策,市場反響如何?
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稱,由于城鎮化工作的推進,未來地方政府的資金缺口依然很大。中央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未來地方政府承擔的職能仍然很多,“因此地方財政壓力依然很大,允許地方發債融資是不可回避的措施。”
此前,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表示將“建立健全地方債券發行管理制度”,而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也稱:“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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