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7 07:02: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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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湯陰縣警方破獲了一起“綁架案”。讓人吃驚的是,這起案件的“綁匪”不是別人,正是被綁架者本人,而他“敲詐”的對象竟然是自己的父親和妻子。
1月5日上午,湯陰縣警方接到該縣古賢鄉王某報案:其子王小明昨晚駕駛自家轎車送人去內黃縣,23時以后失去了聯系。今早,他和兒媳同時收到匿名短信,稱王小明被綁架,綁匪勒索5萬元錢,并威脅不能報警,報警就將人和車一起毀掉。
鑒于案情重大,湯陰縣公安局迅速啟動大要案偵破預案,成立專案組,該局政委喬江坐鎮指揮,辦案民警對涉案的人、車、電話等采取偵查措施,并在全縣范圍內布控設卡堵截。
經了解,報案人王某告訴民警,事發當日22時,其子王小明打電話說已到該縣五陵鎮,正在往內黃縣走,后來就沒再打電話,第二天上午電話關機,早上7時56分,他和兒媳接到綁匪的第一條短信,要他們在12點前將5萬元準備好。家人正在慌亂期間,又接到綁匪第二次發來的短信:“速度,沒時間和你們耗,要不就取他一個腎賣了。”
民警通過偵查發現,王小明駕駛的捷達轎車事發當晚根本沒在該縣五陵鎮和內黃縣出現過,5日上午,這輛捷達轎車出現在該縣縣城。民警迅速行動,在白營鎮將該車輛及相關人員控制。經詢問,該車駕駛人稱,一個月前,王小明以2.5萬元將該車抵押給了自己。
后來,民警通過王家親戚終于在星閣路北段將“被綁架”的王小明找到。經訊問,原來王小明一個月前將轎車抵押款用于放貸,沒想到款到期收不回來,轎車也沒了,因無法向家人交代,便萌生了“綁架自己”向家人要錢的想法,于是將自己手機關機,用專門買來的外地手機卡向家人發送勒索短信。
目前,自導自演綁架鬧劇的王小明,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移交古賢派出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
(記者 高志強 通訊員 李志廣 實習生 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