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9 15:05: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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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在交警暫扣車輛停車場的事故車
實名舉報人章年展的證據
央廣網欽州2月19日消息(記者白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去年8月,蘭海高速公路廣西欽州段方向發生追尾事故,導致5人死亡。死者家屬反映,這5人是欽州市公安局非法雇用的臨時工,他們是在查扣運送走私物品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喪命的。但是,欽州市公安局在給死者家屬的信訪答復意見書否認了這一說法。
此后,死者家屬先后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等部門反映相關問題。
據廣西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七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記載,“2013年8月24日23時05分,由何遠航駕駛的制動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無號牌拼裝豐田小轎車與同向行駛的一輛重型平板半掛車發生追尾,造成何遠航及無牌照拼裝小轎車上乘車人周偉強、郭子權、王文權、黃淙五人死亡。”
死者周偉強的父親周永輝說,周偉強出事前經常晚出早歸的行為讓他很擔心,經追問得之兒子是在幫欽州市公安局追查走私。
周永輝:他說是幫公安局攔的走私品,他說不是做違法的,是幫公安局做的,公安局里面有打非辦,那里叫我們去做。
死者黃淙的哥哥黃君景回憶,事發當晚,弟弟曾親口告訴他是去幫欽州市公安局打非組做工的:
黃君景:出事的晚上,在我家里吃飯,飯還沒有吃飯,他接到一個電話,他說要出去干活,做工,就是跟打非組去抓拉貨的走私車。
死者郭子全的妻子張蕓嬌:8月24號晚上6點十幾分,他說去做工。
事故發生后,死者家屬先后向欽州市公安局、檢察院、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等部門反映問題,9月18日,欽州市公安局向五名死者的家屬發出了信訪答復意見書,據意見書記載:“8月24日晚發生在蘭海高速公路欽州段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員不是欽州市公安局派出人員,欽州市公安局在開展打擊非法經營違法犯罪工作中,沒有聘請過任何人,也沒有提供過任何服裝、工具、車輛給任何人使用。”
死者們的家屬告訴記者,五名死者雖然都是幫欽州市公安局做工,但沒有和公安局簽訂過勞動合同,屬于臨時工性質,死者生前的工作日記記錄下了他們為公安局查扣走私物品的相關信息。記者調查發現,死者黃淙、郭子權和周偉強分別在8月22日和23日記錄下了他們當晚查扣的車輛號牌、車型和走私品信息,三人的日記內容相互契合。
據欽州市正大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死因分析意見書記載,“死者黃淙,尸體上身穿一件黑色圓領短袖T恤衫,下身穿一件黑藍色西褲,帶黑色皮帶(警用)。”
死者黃淙的哥哥黃君景:他出事的時候穿著一條警用褲子,還有警用皮帶。
死者黃淙的妻子黃萌告訴記者,警用制服是去年七夕情人節那天發的,因此記得很清楚:
黃萌:那天他說要跟我出去吃飯,那天說是情人節,后來他又說他有事不能跟我出去,然后他回來就拿了一套衣服,說,你看,人家發制服給我去工作了,他每次出去做工都是穿那套衣服出去的。
記者:他有沒有講過這些制服和皮帶是哪里發給他的?
黃萌:他跟我講過啊,就說他們發的,就是蔡什么的。
黃萌所說的蔡某是欽州市公安局打非組負責人蔡卓學。
調查采訪中,實名舉報人章年展告訴記者,他和五名死者曾在同一時期內為欽州市公安局打非組工作,死者周偉強也曾從公安局里領到過警服。
記者:8月24日出事那天,車上的5個人你都認識嗎?
章年展:都認識,也是在工作的時候認識的。以前,第一次去的話,周偉強穿有一件警服。
記者:警服是哪來的?
章年展:公安局里面拿的。
在高支七大隊暫扣車輛停車場,工作人員向記者指認了去年824事故中,五名死者駕乘的車輛。
記者:這輛車是8月24號出事故的那輛車是吧?
員工:嗯,對。
記者:沒錯?對吧?就是這個車吧?
員工:就是這臺嘍。
欽州市公安局處理信訪事項答復意見書
欽州市公安局用于租車的付款轉賬憑證
工作人員指認后,章年展判斷,事故車輛就是欽州市公安局提供給查私人員的日常工作用車,平時停放在當時的公安局辦公樓和籃球場之間的空地上,事故發生前,自己曾多次乘坐這輛車執行查私任務。
章年展:是同一臺車,后面裝車牌的后尾架是焊過的,還有,座位上還有椅子靠背的后面都寫有“97佳美”的,顏色我也認的出,兩層漆,我確定的,外面是黑色的,里面是有一點綠色的,這是兩層漆的,這臺車我認的出來,放在公安局球場旁邊那里的就是這臺車。
記者:你做工的時候,有沒有開過這輛車出去,坐過這輛車嗎?
章年展:坐過,經常,大多數都是他們出事這臺。
在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管理支隊七大隊,副大隊長黃祿向記者介紹了這輛車的情況:
黃祿:車架號在公安網上是沒有登記的,為了進一步調查,我們跟豐田中國聯系,豐田中國給我們的答復是沒有這輛車,目前車上五個人全罹難了,現在車牌是假的,車架號是中國查不到的,發動機號也是查不出。從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強制要求登記的這些信息來看,線索已經斷了,如果家屬能給我們提供的話,我們是有義務去查的。
在黃祿提供的案卷中,記者發現,死者家屬曾聯名向交警部門提供過5名死者事發當晚駕乘車輛的相關線索。
記者:這個是什么?
黃祿:這也是他們家屬提出的。
記者:“這個車是欽州市公安局打非組蔡卓學副支隊長交給受害人使用的”(——案卷中的內容)這個信息你們進行了核實嗎?
黃祿:這個不屬于我們交通事故調查的范圍之內,我們只調查事故成因。
記者:剛才您不是講他們給你們提供線索,你們可以去調查車主嗎?現在,這個就是他們提供的線索啊,你們有沒有去調查?
黃祿:這個,涉及到 其他公安部門的話,做為交警,我們是沒有調查權的,不屬于我們的管轄范圍之內。
黃天紅原本是一名司機,他告訴記者,自己也曾在去年七八月間參與過欽州公安局打非組的工作,他們的車是租來的,每次執行任務前,都會從公安局領取警用器材。
黃天紅:當時去的時候,我去打非組那里拿過一個警燈和警牌,停車牌,警燈在追車的時候才掛出來的,掛在車頭。
記者:你們開的車是警車嗎?
黃天紅:不是,不是,是租的,是公安局報銷的,加油,過路費,租到車的時候,七八點鐘左右,就去打非組那里拿警燈,拿停牌。
據調查,欽州市公安局曾在“眾煌汽車租賃公司”長期租用車輛,眾煌車行經理莫貴就向記者出示了多張付款方為欽州市公安局的轉賬憑證并手寫了文字證言,莫貴就說,這些車輛的實際使用人都是為公安局查貨的臨時人員,人數遠不止已經死亡的五個。
記者:你知不知道他們租車是做什么用的?
莫貴就:就說跑上去抓貨的。
記者:這些票據是什么的?
莫貴就:是另外一幫的,很多幫的,幾幫人來做的,我是知道他是做這個。
記者:也是和這次出事的5個人一樣的,都是去查私的?
莫貴就:應該是。
記者:你怎么知道他們是去查私的,這些租車的人。
莫貴就:也是朋友來的。
此外,死者黃淙的舅舅鄧德明還向記者提供了2013年8月26日,他和欽州市公安局打非組負責人蔡卓學、欽州市林業局領導陳某在林業局內長達一個多小時的談話錄音。錄音中,被稱作蔡支隊長的人談到了查扣到走私物品后,查私人員如何獲取傭金,以及曾要求死者王文權為為其他工作人員購買保險等內容。以下為鄧德明提供的錄音內容。
蔡卓學:現在我們這個活動,就是得10%,抓一千萬就是有一百萬回來給他們。原來我和阿晚(王文權)講過,你和老黑(何遠航)給這些干活的人,一人買一百幾十塊的保險,隨隨便便都可以賠幾十萬。
昨天下午,記者第二次前往欽州市公安局,要求進一步了解打非組和五名死者的相關情況時,宣傳科長馬德興說:
馬德興:你想了解這個交通事故,公安局處理信訪事項,書面答復,我已經答復你了,但你接下來的其他問題,我覺得跟這個交通事故是沒有關系的。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死者郭子權妻子張蕓嬌的信訪告知單記載,“你于2013年9月25日反映要求復核的信訪事項,我單位已于2013年9月25日受理,并將在60日(如情況復雜將延長30日)內向你做出書面答復意見。”
昨天,死者家屬致電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信訪辦,得到了這樣的回應:
工作人員:剛剛我們查詢過了,這個結果還沒有出來,現在有點延時,確實是存在,希望你理解一下好嗎?
有關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