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鐵內扎4名女子臀部 自稱為發泄情緒
朋友借錢不還,妻子提出離婚……生活的種種壓力讓物流公司員工孟某感到格外壓抑,為尋求刺激和發泄,他竟然在短短半個月時間內,在蘋果園地鐵站內持刀扎向4名年輕女子的臀部,在他第4次作案時被民警抓了個現行。日前,孟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石景山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女子坐地鐵被扎傷
2014年12月4日,李女士像往常一樣在蘋果園站乘地鐵去上班。“早8點,地鐵站上人特別多,車一來都往車里擠。”李女士回憶,剛剛走進車廂時,她突然感覺右側臀部一陣劇痛。“當時車上人特多,我又著急上班,而且那個部位也不好查看,我就沒下車,就先去公司了。”到了位于國貿的單位后,李女士在同事的幫助下才發現自己的臀部上有一處刀傷,約有3厘米深,長約1厘米,她所穿的深色褲子已經被血染紅一大片。李女士隨即前往醫院就診,并報警。
從2014年11月底到12月中旬,還有多名年輕女子與李女士遭遇相同噩夢,一時間,“蘋果園地鐵站內有變態,專扎妙齡女子臀部”成為網絡上熱議的話題。
蹲守多日抓獲現行
連續接到多名事主報警后,北京警方立刻展開調查,通過監控錄像,很快確定嫌疑人的體貌特征,并在地鐵站及車廂內安排專人蹲守。
同年12月12日8時許,張女士在蘋果園站乘車,上車時她下意識地向后面看了一眼,發現自己后方有一穿著墨綠色羽絨服的男子。而就在她上車的一瞬間,被該男子擠了一下,張女士頓時感到自己的左臀部有刺痛感。苦于當時車廂內人太多,自己也沒有感到太大不適,張女士也沒有聲張。但在乘車期間,張女士用余光看到該男子總有意無意地望向自己,她便背轉身去。
張女士在復興門站下車后,便衣民警追上了她,詢問其是否被扎傷。張女士趕緊到衛生間查看,發現自己臀部并無明顯外傷,但衣物有劃破的痕跡。民警隨即提出讓張女士配合調查,在派出所內,張女士見到了早上那名穿墨綠色羽絨服的男子。
經過女法醫的檢驗,張女士裙子左臀部位置有個洞,所幸里面穿的厚褲襪沒有被扎破,其左臀部上留有一個紅印。
自稱扎人只為發泄
民警隨即對嫌疑男子進行訊問。男子姓孟,1977年出生,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起初孟某只承認自己只是用手掐捏了張女士的臀部,但民警在其身上找到一把小折疊刀,在民警調取的其他幾名受害人被扎的監控錄像中都有孟某的身影。面對大量證據,孟某承認了犯罪事實。
“我就是心理壓力大,找不到發泄的地方,才干出這事。”案發后,孟某對自己的行為也感到后悔。他告訴民警,不久前一位朋友向他借走十多萬塊錢一直不還,妻子一氣之下和他離了婚,這讓他覺得非常窩囊。“第一次干的時候我情緒特別不好,我也不知道怎么就想著拿刀扎她一下,然后看她咧一下嘴、挺痛苦,我就感覺有人陪著我一起痛苦一下。”不想這一發泄方式讓孟某上了癮,他共扎了4名年輕女子,除最后一名張女士外,其余3人均不同程度受傷。
取得諒解獲輕判
案發后,孟某的家人找到4名被害人,并就民事賠償問題自愿達成調解協議,一次性賠償各項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3萬元,4名被害人對孟某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孟某從輕處罰。
庭審中,孟某對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不持異議。石景山法院審理后認為,孟某為發泄情緒,在公共場所多次持刀隨意侵害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孟某到案后如實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實,有坦白情節,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被害人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孟某有期徒刑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