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6 18:10:00 來源:映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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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初步核實,涉事男子涉嫌無證駕駛,在被帶回交警隊處理的過程中,試圖開車逃走。但最終被過路的兩輛公交逼停在路口。
據當事交警描述,男子自知車上有刀,在車輛被逼停后,車上的另一名男子試圖將刀具交給到達現場的同伴。幸好被民警及時控制,檢查時在車上發現了土制手槍。
映象網訊(記者 王濤)12月16日13點02分微博網友@姜小朦爆料,鄭州金水區國基路豐慶路交叉口一男子駕駛一輛無牌白色大眾polo被交警攔下,男子不服管制,逃逸撞倒交警摩托車,男子下車時,手持30厘米左右長刀具,還搜出一把假手槍。
看到爆料,映象網記者第一時間聯系了負責該轄區的鄭州的交巡警第五大隊相關民警。
經初步核實,涉事男子涉嫌無證駕駛,在被帶回交警隊處理的過程中,試圖開車逃走。但最終被過路的兩輛公交逼停在路口。
對于開車撞倒交警的情況,鄭州交巡警五大隊的民警向記者表示,現場網友描述的部門情況不屬實。“事發緊急,交警從后面追趕上白色轎車后,交警將執勤摩托車放倒在路上,以防涉事男子再逃脫。”
據當事交警描述,男子自知車上有刀,在車輛被逼停后,車上的另一名男子試圖將刀具交給到達現場的同伴。幸好被民警及時控制,檢查時在車上發現了土制手槍。
目前,涉事司機和其兩個同伴已經被移交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派出所廟李警務區進行處理。根據有關法律規定,非法攜帶槍支、彈藥或者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對此,映象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