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9 06:37:00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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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省民政廳傳出消息,要求全省養老機構統一換發“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換證不收取費用。
據悉,我省現有養老院、老年公寓600多個,從1999年起一直使用“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
根據新修訂的《老年法》有關要求,民政部于2013年7月1日頒布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并統一設計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式樣,要求持有“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的養老機構,均換發“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
根據規定,自本月起,全國養老機構一律憑“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證”確認民政部門的行政許可。
此證分正本副本,有效期為5年,將采用全國統一的11位阿拉伯數字編碼方法。(記者 宗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