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農行原行長受賄30萬潛逃12年自首
12日下午,普洱市思茅區檢察院迎來一位特殊的客人。他不是別人,正是該院追捕了12年的涉貪犯罪嫌疑人管祥明。
悲慘的逃亡生活
2003年底,思茅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中發現,時任中國農業銀行普洱市分行寧洱縣支行行長的管祥明涉嫌受賄30余萬元。案發后,思茅區檢察院迅速組織干警前往調查,但管祥明已倉促潛逃。
管祥明今年59歲,但滿頭的白發和滿臉的皺紋,仿佛已經到了古稀之年。出逃的12年間,管祥明遠離親人、做苦工,輾轉逃亡……和其他被捕的外逃貪官們一樣,管祥明從人生的巔峰跌落。
“在出逃的第二年,我的父母雙故。在父母病重的日子里,我害怕被抓捕不敢回家,只能默默咽下痛苦的淚水……”管祥明出逃后,輾轉經過云南普洱、昆明、廣東中山、惠州等地,最后落腳在廣東省電白縣嶺門鎮清湖村,以種地為生。
“一沒錢,二沒合法身份,只有種地才不需要身份證”,管祥明拿出在湖南親友那里籌集來的少量資金租了70多畝耕地,種玉米、芋頭等農作物。
“每到農忙時期,我凌晨三四點鐘就起床,拿著手電筒到地里干活。別人問我為什么那么拼命,我只能忍受病痛、苦苦掙扎……”因為害怕被查身份證,管祥明不敢把農作物拿到大市場去賣,只能等著別人來地里買。
這樣,買家自然都會壓價。“到最后錢沒有賺到,還欠下數十萬元的地租和化肥費……”回憶起不堪的往事,管祥明不禁老淚縱橫。
反貪干警的堅守
管祥明出逃12年在煎熬中度過,但思茅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卻是12年的堅守。
管祥明的老家在湖南祁東縣的農村。自2004年2月10日對管祥明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的12年間,思茅區檢察院每年都針對管祥明制定了追逃計劃并認真執行。
“我已經記不清有多少個春節、元宵節、國慶節等節假日,我們放棄和家人共享天倫,在天寒地凍的湖南農村管祥明的老家門外蹲守。”一位反貪干警說。
除了蹲守,思茅區檢察院不定期給管祥明在思茅區的妻子做思想工作,讓其勸說管祥明投案自首。吃閉門羹,遭白眼,對于承辦管祥明一案的檢察官們而言已是家常便飯。
據了解,自管祥明出逃以來,思茅區檢察院已經換了5個檢察長和反貪局長,管祥明受賄一案的卷宗已經泛黃,但檢察官們始終堅持著。
終于,親友們在檢察官一年又一年一次又一次真誠的勸說中被打動,也逐漸加入了勸說行動。
自首方能救贖
“堂哥告訴我,我的女兒已經結婚生子,我漸漸年老,死在外面也沒有歸宿。”管祥明回憶,“出逃以來,我只在老家見過父母一面,他們告訴我,云南的檢察院找過我,勸我回去自首。”
當時一心想著賺錢退贓的管祥明,并沒有聽父母的建議,而是選擇了逃亡,“忘了是在什么時候,我住的村子里人們都知道了我是逃犯。”
管祥明說,在《刑法修正案(九)》出臺的那段時間里,鄰居們都勸他自首,“說我總有一天會被檢察院抓捕的,現在回去判不了多少刑期了”。
管祥明交代,他在新聞里看見“紅通人員”楊秀珠等人也自首了,更加堅定他回來投案的決心。
“父母臨終,我不敢在他們跟前盡孝;女兒結婚,我不敢出現見證她一生中最美好最重要的時刻,這是我人生中最大的遺憾”。出逃以后,管祥明就再也沒有見過妻子女兒,他此次回來最大的心愿就是能見上女兒和外孫女一面。
聲音
“我自殺過多次都沒有成功。我就想,不能到死了還是個畏罪潛逃的人,這樣對上對下都沒有交代。我決心回來自首,凈化心靈,做回正常人。”
(云報全媒體記者 程權 通訊員 賴金雁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