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8月22日 08:29
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東方今報評論員 徐戰方
昨天,網絡推手“秦火火”又火了一把。這個被網友稱為“謠翻中國”的“水軍首領”,在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中東窗事發,因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
北京警方列舉的“秦火火”等5人的罪狀有二:一是“3年編造傳播3000多條謠言”,其中包括張海迪擁有日本國籍、李雙江之子并非其親生、捏造雷鋒生活中的奢侈情節等;二是炒作造勢非法謀利,策劃制造惡毒的流行文化,著名案例有干露露事件、鳳姐事件等。
的確,這些行為敗壞社會風氣,污染網絡環境,制造垃圾文化。類似網絡亂象背后也蘊涵著巨大的負能量,比如曾被央視稱作“網絡黑社會”的網絡打手為謀取利益在網絡上肆意攻擊、各色網絡營銷公司不斷制造消費陷阱、網絡水軍濫竽充數煽動網絡民粹等。
整治網絡亂象是必要的,“秦火火”等人被刑事拘留吹響了政府向網絡造謠、傳謠宣戰的號角。
不過,打擊網絡造謠行為需要公開透明,需要依法依規,無限上綱上線或刻意“升級”處理也會產生“負能量”——不僅可能使一些網民惶惶不安、噤若寒蟬,也可能會讓一些部門在利益驅使下給喊冤、傳達民意的網絡行為扣上違法犯罪的帽子。
在法律實踐中,由流氓罪轉化而來的尋釁滋事罪、從被取消的投機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的非法經營罪,都是公認的“口袋罪”,富有彈性,給司法機關留下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也給司法機關的執法提出了挑戰。
因而,如何區分網絡造謠行為是違反治安法規還是構成刑事犯罪、如何厘清侵權民事案件與犯罪案件、如何使兩種“口袋罪”在打擊網絡謠言中不被隨意擴大化等問題,都應當鼓勵理性討論。
不管怎樣,我們都不能把凈化互聯網完全寄托于公安機關打擊網絡有組織造謠傳謠的專項行動。專項行動主要針對的是典型的個案,起的是震懾作用。互聯網的病疾需要每個人網民一起“治療”,人人講規則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
整治網絡亂象,需要凝聚網絡共識。一段時間以來,社會各界對網絡發言的社會責任進行了聚焦與探討。2013年中國互聯網大會上基于規范網絡言行的要求提出的倡議、微博“大V”與網絡名人達成的共識——“7條底線”成為網民樹立網絡責任意識的道德和規則指引。遵守維護法律法規底線、社會主義制度底線、國家利益底線、公民合法權益底線、社會公共秩序底線、道德風尚底線和信息真實性底線,才能讓互聯網良性發展。
從言論自由這一角度來看,有底線、有規則并不妨礙言論自由。利用網絡平臺擴大事實、傳播謠言、惡意中傷、造謠生事發泄吸引了很多眼球,讓真正有見地、真實的言論被一波又一波的謠言所淹沒,沒有蠱惑性的理性發言也因其而被忽視。
因此,“七條底線”是言論自由的“七條規則”,人人遵守這“七條規則”,才能共同打造干凈的輿論環境,才能健全完善言論自由機制。我們希望每個網民都能夠在傳播快時代里做到慢思考,共同抑制違背“七條底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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