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14日 08:43
來源:東方今報
“拐賣兒童是一個地方愚昧、落后的表現,法院要從源頭上多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鏟除買方市場,讓拐賣行為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省高院院長張立勇
半年前,滎陽市一名在路邊哭泣的3歲孩童被一對夫妻拐賣。5月13日上午,宜陽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拐賣兒童的夫婦以及買孩子的人均被判刑。
□東方今報記者 沈春梅 通訊員 喬良/文 記者 袁曉強/圖
現場??
拐賣3歲童
一對夫妻被重判
2012年11月13日下午3點左右,滎陽人王秀霞和丈夫馬俊強開車沿安虎線由東向西行駛,準備去宜陽打工。途經宜陽縣張午鄉某村時,發現一名3歲左右的小孩毛毛(化名)在公路旁哭泣。36歲的王秀霞讓丈夫掉轉車頭,來到小孩身邊,他們將孩子抱到了車上。
面包車從宜陽返回滎陽。孩子養了兩天后,本想收養,但公公婆婆都不同意,于是他們通過中間人王繼高(另案處理),將孩子賣給了宜陽縣的楊書深,王秀霞和馬俊強分到了6萬元。
宜陽縣法院審理后認為,王秀霞、馬俊強將暫時脫離監管的3歲幼兒抱走的行為,與撿拾、拐騙兒童有明顯差別,屬偷盜行為,屬于刑法中規定的從重情節。昨天上午,法院當庭以拐賣兒童罪判處王秀霞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6萬;判處馬俊強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萬元。
表態??
“從源頭上打擊,鏟除買方市場”
昨天上午,同時被判刑的還有買方楊書深,他因收買被拐賣兒童罪被宜陽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王繼高說孩子的父母在鬧離婚,孩子沒人養。”法庭上,60歲的楊書深說。
張立勇介紹,在拐賣兒童案件中,有1/3的孩子是被親生父母賣掉的,有的是生活困苦,有的則直接把生孩子賣當成賺錢的工具。
“之前買孩子的一方很少受到處罰,因為各種原因以罰代刑比較多,這種包容實際上是在縱容犯罪。”張立勇表示,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屢禁不止,與打擊買方市場不力有重要關系。
“沒有買方,就沒有拐賣市場的土壤。”張立勇說,對待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應該像打擊受賄罪一樣,不但要嚴懲受賄者,還要追究行賄者的責任,“拐賣兒童是一個地方愚昧、落后的表現,法院要從源頭上多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鏟除買方市場,讓拐賣行為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追訪??
3歲童為何脫離監管在路邊哭泣
半年前,3歲的毛毛為何會獨自出現在公路邊?昨天上午,毛毛的奶奶告訴記者,當時毛毛的爸爸媽媽去廈門打工,她和老伴兒在家照顧孩子。“那天下午,孩子的爺爺去公路邊打工,孩子非要跟著去,爺爺把孩子送回來給我,當時我正在和別人聊天沒注意到孩子,結果他又去公路邊找爺爺了。”
毛毛的奶奶說,后來有人提醒她孩子去找爺爺了,她趕緊去找孩子,結果卻被告知孩子上了一輛面包車。一家人一直尋找到當天夜里也沒找到毛毛,趕緊通知遠在廈門打工的兒子兒媳。
2012年12月13日,村支書通知毛毛的家人去宜陽,救出孩子。僅僅隔了一個月,毛毛已經不認識奶奶和媽媽了。“回來后一個星期都沒有喊一聲媽媽。”回想起兒子丟失,劉女士忍不住眼圈又紅了,“這個孩子喜歡吃零食,喜歡坐車,又不認生,出去打工前給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比較少。”
測試??
被拐的孩子
現在安全意識提高了
庭審結束后,張立勇看望了毛毛一家人,并給毛毛送了圖書和玩具。
3歲半的毛毛依偎在媽媽懷里。時隔半年后,毛毛的安全教育課補上了嗎?經劉女士同意,記者現場對毛毛進行了一次測試。
考慮到已經是中午時間,孩子可能比較餓了,今報記者拿出兩個油桃遞到毛毛眼前。“這個桃子可甜了,阿姨都洗干凈了,送給你吃吧。”
毛毛伸出了胖嘟嘟的小手。記者套近乎成功。
“寶寶,你不是喜歡坐車嗎?阿姨的車就在外面呢,阿姨帶你去坐車吧?外面還有警車呢,阿姨帶你去看警車好不好?”記者準備“投其所好”。 讓記者欣慰的是,毛毛這次并未答應,而且不管記者如何勸說,他都不肯和記者一起出去。
“孩子找回來以后,我和他爸爸就帶著他一起去打工,在打工的地方送他上幼兒園。平時對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比原來多了,主要是教他不要一個人到處亂走,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上陌生人的車。”劉女士說,像他們這樣夫妻倆在外面打工,把孩子交給老人看的情況在他們那個地方很多。
“被拐賣的孩子有的被賣給別人收養,還有的被脅迫從事盜竊等犯罪行為,給家庭造成的痛苦無法計算,有些甚至家破人亡。”張立勇說,對待留守兒童,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們不僅要照顧他們的生活,還得有防拐防騙意識,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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