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網南陽8月12日電 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始終秉承司法為民的工作理念,加強訴訟指導,不斷強化訴訟釋明工作。堅持從民商事案件全程來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及時向當事人闡明法律規定,想當事人之所想,辦當事人之所需,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實現公正與效率的有機統一,有力的助推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取得良好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相統一。
一是強化立案環節的釋明。要求在立案階段,將各類案件受理的條件、程序、時限、訴訟風險向當事人公開釋明。
二是強化庭前環節釋明。該院辦案法官通過與當事人座談,把握案件爭議焦點,明確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訴訟程序以及注意事項,重點講解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和訴訟保全責任,增強當事人對訴訟風險的了解。
三是強化庭審釋明。庭審時,告知當事人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引導雙方當事人充分行使舉證、質證、辯論權利,同時加大調解工作力度,促進雙方和解。
四是強化判后釋明。承辦法官耐心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就裁判文書事實認定、證據采用、法律依據及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等進行釋明,做好判后答疑和說服教育工作,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李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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