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重污染天氣時,根據情況我省將采取四級應急減排措施。 鄭州晚報記者 馬健 圖
入冬以來,我省多地出現重污染天氣。記者昨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新近下發《關于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
根據部署,今后一個時期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要努力實現除極端不利氣象條件外,力爭不發生重污染天氣,力爭全省各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更多時間控制在良好水平,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
應對重污染天氣“三步走”
發生重污染天氣,政府部門究竟應該如何應對?《通知》指出,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根據相關規定,及時采取果斷措施,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措施,將實現“三步走”舉措。
第一步,要強化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監管。切實加強重點工業污染源監督管理,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從嚴查處違法排污行為;強化機動車監管,嚴禁排放不達標車輛上路行駛;抓好施工揚塵治理和渣土車運輸監管,嚴格落實各類建筑施工工地揚塵控制措施,增加道路機掃水洗頻次,減輕揚塵污染。
第二步,要及時啟動應急減排措施。針對氣象預報可能出現的重污染天氣,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要在全面加強大氣污染物排放重點污染源日常監管的同時,啟動實施Ⅲ級以上應急減排措施。其中,鄭州市、開封市、洛陽市、平頂山市、安陽市、鶴壁市、新鄉市、焦作市、三門峽市、駐馬店市、濟源市、鞏義市等易出現重污染天氣的重點區域要及時啟動實施Ⅱ級以上應急減排措施。根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氣象條件研判,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將適時提高有關省轄市、縣(市、區)應急減排措施等級,采取更加嚴格的應對措施。通知明令:今冬明春期間,省環保部門要結合研判,通報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提出相應應急響應要求,各省轄市、縣(市、區)要及時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第三步,為確保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把握冬季空氣質量處于污染高值區的特征,努力“削峰”,采取通報、曝光、約談、專項督查等措施,督促環境質量改善任務重的省轄市、縣(市、區),采取針對性更強的措施,切實把冬季污染物濃度降下來。
重污染天氣采取硬措施
《通知》明確,依據《河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按照環境保護部要求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今冬明春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重點工作安排,當發生重污染天氣時,根據情況我省將采取四級應急減排措施。
Ⅳ級應急減排措施,為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倡導社會各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盡量減少能源消耗,空調溫度調低2℃~4℃;鼓勵化工、鋼鐵、水泥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業,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等。
Ⅲ級應急減排措施,將在日常道路保潔的基礎上,增加清掃、清洗、灑水、噴霧作業頻次;嚴禁農作物秸稈、樹葉、垃圾露天焚燒,嚴禁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露天燒烤;嚴控國省干線和高速公路揚塵污染,施工工地要采取抑塵措施;10蒸噸/時以下工業燃煤鍋爐暫停使用;按照應急減排限產、停產企業名單,落實企業限產、停產措施,實現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20%以上;嚴格機動車通行管制,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外,實行大型貨車、工程渣土車和過境貨運車區域限行;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車輛停駛20%等。
Ⅱ級應急減排措施,將停止城市建筑拆遷、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20蒸噸/時以下工業燃煤鍋爐暫停使用;按照應急減排限產、停產企業名單,落實企業限產、停產措施,實現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30%以上;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公務車停駛30%;城區內未安裝油氣回收治理設施或油氣回收治理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儲油庫、加油站、油罐車,一律停止使用等。
I級應急減排措施,將有7項應對舉措: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全部停工;按照應急減排限產、停產企業名單,落實企業限產、停產措施,實現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50%以上;主城區內儲油庫、加油站上午8時至下午6時停止裝卸油作業;禁止噴涂、噴漆施工作業;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非道路移動工程機械停止施工作業;調休輪休、集中休假、公車停駛等。
各地要加強預警預判
確保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影響
《通知》要求,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要依據相關預案,細化減排措施,列出企業限產停產、工地停工等應急減排項目和管控清單,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實現預定目標。
預測預報也將更嚴格,省環保廳將每天公布各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和排名情況,及時召開空氣質量預報會商會議,提高應急應對措施的科學性、針對性和精準性。各地要加強監測、預報、預警、預判,確保有效減少重污染天氣影響。
不按規定啟動應急減排措施
將被問責
進一步強化督查問責,省政府將組織開展綜合督導督查,重點檢查各地施工揚塵污染、工業污染、機動車污染等減排措施落實情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要成立督導小組,嚴查各種環境違法行為。
《通知》強調,對不按規定啟動應急減排措施的,將依法依規問責;發現環境違法的,要依法從嚴從重從速處理,對未按管控要求采取限產限排或停工停產的,要立即依法強制停產,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故意停運治污設施或私設暗管偷排直排涉嫌構成環境污染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檢查發現存在突出區域性環境問題的,將約談當地政府負責同志,對完不成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的,將嚴肅問責。鄭州晚報記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