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記者梁新慧/文 邱琦/圖
無論是中央還是我省,都提出了“去庫存”。那么,究竟如何“去庫存”呢?具體到城中村改造,我省出臺新政:今后凡是城中村改造居民,原則上只分一套房,其他部分直接發錢,也就是“貨幣補償”。2月24日,猛犸新聞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對此給出了明確標準。
【原則】嚴格限制實物補償標準,防止補償標準過高
意見指出,今后我省在棚戶區改造中將大力推行貨幣化安置,通過組織棚戶區居民自主購買、以購代建、貨幣補償等方式,有效消化庫存商品住房,在不建或少建安置房的情況下,對棚戶區改造居民進行安置。這種做法,有利于加快安置進度,縮短安置周期,消化市場存量商品住房,對滿足棚戶區居民多元化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工作,要遵循政府主導、居民自愿、分類施策和控制實物補償等原則。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要合理確定人均補償面積標準,控制實物安置量,嚴格限制實物補償標準,防止補償標準過高。
【方式】城中村改造居民一戶只分一套房,剩余發錢
意見明確,鼓勵各地結合實際,積極探索,創新貨幣化安置方式,努力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率。
據悉,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主要采取自主安置、集中安置和團購安置等方式。鼓勵和支持棚戶區改造居民選擇貨幣補償安置方式,利用補償款自主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實現安置。鼓勵政府房屋征收部門通過招標方式集中購買普通商品住房作為安置房源,實現對棚戶區改造居民的安置。
對于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居民安置,原則上戶均實物補償一套,剩余補償部分采取貨幣化安置。也就是說,城中村改造居民,今后一家只分一套房,其他直接發錢。
【政策】對棚戶區居民購房給予稅費優惠,可提前支取公積金
對于積極推進和參與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的市、縣政府和企業、居民,除享受國家已出臺的支持政策外,還可以享受財政補貼支持、金融信貸支持、公積金政策支持、稅費優惠支持和補償獎勵支持。
在公積金政策支持上,假如棚戶區改造居民屬于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并符合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條件,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要允許其先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預付購房款,再根據需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存儲余額如果不足,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中的存儲余額。
而在稅費優惠支持方面,棚戶區改造居民因個人房屋被政府征收,利用補償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對不超過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對棚戶區改造居民利用補償款自主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實現安置的,免征印花稅,其個人取得的補償款部分按有關規定免征個人所得稅。
另外,凡棚戶區改造居民選擇貨幣化安置并在規定期限實施搬遷的,縣級以上政府可給予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