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鄉居民醫保并軌后,大病保險報銷怎么報,報銷比例又是多少?1月18日,《河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公布,根據實施辦法,參保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出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比例分段支付,最高支付70%。
根據規定,該辦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原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大病保險相關政策同時廢止。
覆蓋范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根據辦法,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我省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分級負責。即全省統一籌集、管理和使用大病保險資金。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按統籌地區承辦具體業務。
符合哪些條件才能參加大病保險資金支付?根據辦法,參保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含門診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額結算的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規定支付。
據了解,大病保險起付線參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確定。參保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負擔一次大病保險起付線。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5萬元。
報銷比例|10萬元以上支付70% 住院治療可即時結算
根據我省規定,大病保險分段報銷比例綜合考慮大病保險資金收支情況和城鄉居民醫療費用情況確定。
參保居民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出起付線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資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分段報銷比例為:1.5萬元~5萬元(含5萬元)支付50%;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支付60%;10萬元以上支付70%。
根據辦法,大病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參考我省經濟發展水平和大病保險資金承受能力確定。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記者了解到,根據2017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5萬元,加上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萬元,合計報銷額度達到55萬元。
辦法規定,大病保險資金采取從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的方式籌集,各省轄市、縣(市、區)大病保險資金由省財政在下達當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資金時,根據當年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和各地參保人數直接代扣,轉入省大病保險財政專戶。不再額外向城鄉居民收取。大病保險年度為自然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參保居民在即時結算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累計發生的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在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即時結算。按規定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由本人與定點醫療機構結清;應由大病保險資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機構按規定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另外,對按規定在暫不具備即時結算條件的醫療機構住院而合規自付醫療費用超過起付線的,參保居民可到參保地商業保險機構指定的服務網點辦理大病保險報銷手續。(記者 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