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在申請表上簽個名,就能辦一張雙幣種VISA金卡的信用卡——某銀行信用卡中心業務員小李向石先生信誓旦旦承諾。
然而一周后,石先生拿到的卻是張標準信用卡(俗稱“普卡”),額度不對、幣種不符。他就此向本報“我要投訴”微信公眾號進行投訴。對此,該行信用卡中心表示,業務員在為客戶辦卡過程中采取了違反流程規定的行為,將按相關規定對該員工進行處理。
承諾的5萬元額度變1.2萬
今年1月下旬,小李來到威海路上的一幢商務樓,上門推銷辦理信用卡,現場說得天花亂墜。
白領石先生提出,想要辦一張金卡,最好是雙幣種卡,小李當場表示沒問題,承諾可以辦一張該行的標準金卡,額度為5萬元,且帶有VISA標志的雙幣種卡。
隨后,小李說要通過他們的軟件填寫申請表,除了石先生的個人信息以外,其余的他都可以代為填寫,最后只要簽個名即可。
一周后,石先生收到了信用卡,卻發現是一張額度為1.2萬元的單幣種標準信用卡,卡種、幣種、額度都不對。
石先生撥打了該行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明確表示,首先,業務員無權承諾,也無法保證辦卡的額度;其次,經查詢發現,業務員當初提交的辦卡信息中勾選的就是單幣種。
私自給客戶充百元話費
此后,小李給石先生打來電話,承認是自己的問題,希望可以私了,但被石先生拒絕。沒想到小李利用當初辦卡時石先生留下的手機號碼,在未得到允許的情況下,給手機號碼充值100元話費。
“他想私了此事,所以給我充了100元話費,以此作為補償。”石先生說。為此,石先生再次聯系該行,要求將100元話費轉交給小李,并提出,銀行工作人員在未經客戶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客戶的個人信息,有些不妥。希望銀行能夠出具一張書面內容,詳細寫清事情經過,并承諾不再利用他的個人信息做一些未經他本人同意的事情。
對此,該銀行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經查,業務員小李在為客戶石先生辦卡過程中,私自采取了違反流程規定的行為,我行將按相關規定對該員工進行處理。后續我行將繼續做好與客戶的溝通,并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工作,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