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出版的《檢察日報》刊文披露山東省招遠市住建局村鎮辦主任張平,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收受他人賄賂高達數百萬元的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百萬資產并未給張平的生活帶來任何改善,如何“藏錢”反倒成了一個棘手的問題。2014年年初,因擔心自己在銀行的存款太多引關注,張平就分批把錢取了出來,放在自家衛生間吊頂上面。
文章中提到,早在2014年12月,張平就被國家審計署發現存在套取公款的嫌疑。隨后,組織派人找張平談話,但在回答相關工作人員的問題時,張平沒有如實回答,而是企圖蒙混過關。談話后,張平心中仿佛被壓了一塊巨石,考慮再三,先后兩次向單位交回400余萬元。
觀海解局記者發現,近年來媒體曝光了不少貪官的花式藏錢法,但更重要的是,無論他們把錢藏在何處,贓款終逃不出見天光的一天,所涉官員也難逃法網。隨著社會金融體系實名制的日益完善,加之反腐重拳從未停歇,留給貪官腐敗的空間已經越來越小。
藏匿:贓款裹上塑料紙 埋在糞坑中
江蘇省建設廳原廳長徐其耀受賄近400萬元。
徐其耀
為不讓辦案人員找到罪證,他將家中的錢財一部分轉移到其在北京的妻妹處,一部分現金和存折轉移到妻子在徐州的老家。
這些錢有的經層層塑料紙包裝后藏在樹洞內、灰堆內、稻田里、屋頂的瓦下,有的甚至藏在糞坑里。
2001年10月12日,南京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徐其耀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62萬元、美元3.051798萬元;對其犯罪所得人民幣380.55萬元、美元1.5萬元、非法所得人民幣90.2094萬元、美元5.2萬元、港幣1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藏匿:專門租房、買房 金屋藏金
河北省外經貿廳原副廳長李友燦非法索取和收受財物共計4744萬余元。
李友燦特意在北京一處不顯眼的地段買了棟別墅,專門用來藏錢。此外他還專門向下屬機關索取了一輛高爾夫轎車當作運鈔車,最多時,現金分成16個行李箱,用這輛“運鈔車”拉了三趟。最大的享受是把現金一摞摞鋪在地上,數上幾遍,然后“靜靜地欣賞”。
2004年11月29日,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保定市對河北省原外貿廳副廳長李友燦受賄案公開宣判。
2004年9月10日,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李友燦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06年4月26日,李友燦被執行死刑。
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因收受的贓款太多,放在家里已經堆不下了,于是另外租了一套豪宅來給錢”住"。
這樣既能大大增加”庫容",又能規避風險,為了防止鈔票受潮發霉,他不僅用塑料袋將錢扎成一捆一捆的,還未雨綢繆,在地板上鋪上了防潮紙、干燥劑,但最終近1200萬元仍然發霉。
2006年9月1日,羅耀星因收受疫苗經銷商賄賂1118.5萬元,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50萬元。
藏匿:“糖衣炮彈”中塞滿100余萬元
2013年5月,在湖南省長沙市雨花區檢察院舉辦的“知與行”檢察行為藝術活動周上,雨花區檢察院首次披露了原湖南公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陳京元受賄案的細節。
在陳京元家里一個不起眼的角落放著兩枚廢棄炮彈,沒人能想到,這兩枚炮彈殼其實是兩枚”糖衣炮彈”,里面塞滿了陳京元收受的100余萬元贓款。這最終也成為他落馬的確鑿證據。
2012年,陳京元因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藏匿:正常使用的煤氣罐內有乾坤
2005年4月1日,被稱為“贛南第一貪”的江西省贛州市公路局原局長李國蔚因受賄197萬元、367萬多元財產來源不明,被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李國蔚機關算盡,他甚至想到特制一個煤氣罐,把貪污受賄的錢藏到夾層里。
在偵辦此案過程中,辦案人員獲得了一條重要信息:李國蔚家里有一個煤氣罐,是他請人精心制作,專門用來窩藏贓款的。
在這個煤氣罐底下的夾層里,辦案人員起獲了大量贓款。更讓人驚奇的是,這個用于藏錢的煤氣罐竟然還能正常使用。
見光:鄰居借道回家 意外發現贓款
據《法制與新聞》報道,2008年1月14日上午,重慶南岸區某知名小區一位業主找到物管稱,自己的鑰匙被鎖在房內,希望物管幫忙開門。隨即,保安拿著樓上業主留下的鑰匙帶著裝修工人進入五樓住戶家,準備借道下到四樓。
進到這套新房后,保安在衛生間處發現了一堆用膠帶密封著的礦泉水紙箱。出于好奇,他摳破了紙箱,不料卻發現了8個紙箱里裝的全是百元大鈔。后經警方和銀行工作人員清點,一共裝了939萬元。
這一案件很快被移送重慶市紀委。隨后查明錢的主人是重慶市巫山縣交通局原局長晏大彬。最終晏大彬因涉嫌受賄2226萬元,被判處死刑。
見光:被舉報后 檢察機關地毯式搜查
天津塘沽區原副區長姚建華,1994年10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死刑。
其貪污公款案被舉報以后,經歷了與紀檢兩次談話卻還心存僥幸想“瞞天過海”。
姚建華夫妻倆把金項鏈和金戒指用小塑料袋和方便面包裝袋里外4層包好,藏于開了膛的魚肚子中,放在冰箱里凍了起來。
搞土建出身的姚建華還精心設計施工了更多的匿贓點。他親自在木紗門的底框里挖了個槽,把存單嵌在里面后,又釘好木板,抹上膩子,刷了漆,看起來完好如初。他撕開盛著食用油的包裝箱的瓦楞紙,把存單藏進去以后又粘好。
此外,他還把兌換的美鈔鑄封在一水泥包中,放在煙道眼下部,并用水泥上下里外地封??;把巨額現金部分轉移到原籍的親屬處,部分兌換成美金存在北京的銀行。
檢察機關對姚家進行了兩次搜查,耗時9個多小時找出全部贓物。
結語:金融制度與反腐鎖死貪官“發財夢”
為什么有的貪官喜歡在家里藏錢?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第一,我國實行金融實名制,貪官去存款就得登記,因此他的問題就會暴露。第二,如果他用親朋好友的身份去登記,一旦他的親朋好友翻臉,那個錢就是親朋好友的了,貪官不敢輕易冒此風險。所以,把贓款贓物藏在家中,就成了更多貪官的首選。
觀海解局記者發現,我國現行的現金管理和大額數據報送制度,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迫使行賄資金或其他腐敗資金,在金融機構和反洗錢中心留下交易痕跡: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當單筆存款金額達到或超過1萬元現金時,銀行應對存款人進行客戶身份的識別;當單筆存入現金超過5萬元時,銀行應同時核對存款者和賬戶持有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如發現異常情況,銀行還應進一步通過公民身份信息系統對客戶身份進行核查。
對于腐敗問題,我國歷來態度堅決,懲戒手段強硬。特別是十八大以來,打虎拍蠅成效顯著。
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曾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貪官的財產無處藏身,只能藏在家里,這也說明十八大以來的反腐取得了成效。
無論從政治領域還是經濟領域,規則和制度已經為官員腐敗問題的查處織下天羅地網,再隱蔽的藏錢方式也終究會見光,再狡猾的貪官也難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