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訊 昨日,從省人社廳傳來消息,我省將分四大類對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進行調整。
按規定,1937年7月6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1200元;因癱瘓等原因,生活長期完全不能自理的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1000元;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離休干部,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的市(廳)級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800元;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其他離休干部,護理費標準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據悉,新標準自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所需經費由行政、事業單位、企業按原渠道解決,增發金額將及時補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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