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日報訊 昨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出招考公告,我市首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884名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
此次招聘對象主要包括8類經過認定的就業困難人群,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以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的被征地農民,享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登記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登記失業城鎮復員轉業人員,縣級以上勞動模范、軍烈屬,需要撫養未成年人的單親家庭成員,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此外,報考者須具有本市城鎮戶籍、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無犯罪記錄。就業困難但沒有經過就業困難認定的報名人員請到居住地所在社區申請就業困難認定。
報名時間為4月22日~30日。符合條件的人員按戶籍到所屬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名,報考鄭州市本級(戶籍限市內五區)的人員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報名。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知識和計算機應用常識。根據筆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經招考聘用者,工資標準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1240元(不含社會保險費等相關待遇)支付,實行“統一組織、統一使用、分級管理”的管理體制,實行勞務派遣。(記者 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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