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到2020年,鄭州市基本建立政府購買學校體育藝術服務工作體系。昨天,鄭報融媒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市屬學校的體育藝術教育教學工作可以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模式,在七大類15個項目上和社會組織機構合作。
到2020年,鄭州市基本建立政府購買學校體育藝術服務工作體系。昨天,鄭報融媒記者從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市屬學校的體育藝術教育教學工作可以采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模式,在七大類15個項目上和社會組織機構合作。
學校體育藝術服務 將“應買盡買”
據了解,向社會力量購買學校體育藝術服務工作的購買主體是鄭州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局屬各學校。承接主體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以及有能力實施項目并達到績效考核標準的各類法人、機構、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自然人等。
在學校開展的體育藝術活動中,如果適合采取市場化提供、社會力量能夠承擔,體育藝術服務都要做到“應買盡買”。
而對于新增的學校體育藝術服務內容,凡是可以通過購買服務實現的,原則上都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提供。
對體育藝術服務 進行績效考評
通過財政購買的體育藝術項目服務的效果如何?
提供服務的社會機構將接受績效考評。重點考評產品和服務的質量、參與青少年學生的規模、青少年學生滿意度及活動影響力等內容。
績效評價結果要向社會公布,并作為以后年度編制政府預算和選擇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哪些項目以后將由社會提供服務?
鄭州市教育局日前下發的《鄭州市教育局向社會力量購買學校體育藝術服務工作實施方案(試行)》中,將可以購買社會服務的學校體育藝術項目分成七大類共15個項目。
第一大類:學校體育藝術教育教學資源
特色學校體育藝術教學課程開發、引入與實施——中小學體育美育發展工作的組織與實施、中小學創新型陽光體育運動推廣工作的組織與實施、體育藝術校本課程資源開發與實施。
學校社團建設——學校體育藝術社團活動的組織與實施、學校體育藝術社團外出比賽與展演。
第二大類:學生體育藝術競賽活動與專業提升
學生體育藝術等校外競賽和活動的組織和實施——中小學生體育節、田徑、游泳、毽球、羽毛球等陽光體育運動項目的競賽及活動的組織與實施;公益性青少年體育藝術競賽及活動的組織與承辦。
學生體育藝術專業提升——校園足球、校園籃球、校園排球的競賽及活動的組織與實施;民族藝術進校園、高雅藝術進校園、中小學生藝術節、學生演出等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學生體質健康水平——《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活動的組織和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數據分析與監控。
第三大類:學校體育藝術師資聘用和培訓
體育藝術教師師資聘用——體育藝術專業教師聘用;體育運動隊、藝術團體、社團專業教師聘用。
體育藝術教師培訓工作的組織和實施——體育教師、美育工作者專業技能培訓的組織和實施;校園足球、籃球、排球教練員、裁判員培訓的組織和實施;體育社會指導員培訓的組織和實施;青少年(學生)體育藝術相關知識培訓的組織和實施。
第四大類:學校體育藝術活動宣傳推廣
體育藝術改革方案和教學方式方法宣傳與推廣——重大體育藝術改革方案的宣傳推廣;重大體育藝術教育教學方式方法的宣傳推廣。
體育藝術政策信息公布——重大體育藝術管理政策的宣傳推廣;體育藝術服務信息、教育資訊的發布等。
體育藝術年度匯總——學校體育藝術藍皮書的編撰與印刷;學校體育藝術宣傳片的拍攝與宣傳。
第五大類:學校體育藝術活動國際交流
國際體育藝術交流活動的組織和實施——境外及港澳臺師生來鄭進行體育藝術交流活動的組織與實施;赴境外開展學生體育、藝術等國際交流活動。
學校體育藝術人員交流——境外及港澳臺體育藝術人員來鄭長期進行體育藝術指導工作;人員赴境外進行體育、藝術學習活動。
第六大類:學校體育藝術場館開發利用
學校體育藝術場館維護——學校體育藝術場館日常維護;學校體育藝術場館安全監測。
學校體育藝術場館開發——學校體育藝術場館運營。
第七大類:其他適宜于購買服務的學校體育藝術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