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廣電全媒體記者 劉鵬)頻頻發生的“房叔”、“房姐”、“房妹”事件,讓個人住房信息查詢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在此背景下,鄭州嚴格控制“以人查房”引發公眾爭論。有關專家認為,在有利于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的同時,是否會成為某些利益人群的保護傘?
記者從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了解到,在個人信息查詢方面,鄭州市有嚴格的規定,不允許個人查詢其他市民的房產信息。如果查其他人房產信息,要通過公、檢、法,憑介紹信、工作證、執行公務證等相關材料并填寫“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申請書”進行查詢;如果有法律糾紛,憑借法院通知書可以進行查詢。這樣的規定,引發不少鄭州市民的質疑。
“我感覺不合理,一般的說是不能查,像有的人貪污受賄了肯定得查吧。”
“對腐敗問題,從中央到各級黨委都這么重視,那應該是什么啊?公開透明。”
廉政研究專家李成言認為,對于普通百姓而言,房產信息作為個人信息,理應得到保護,政府部門嚴格“以人查房”無可厚非。然而,為避免“房叔”、“房妹”出現,還需完善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這些人群的房產查詢渠道,應該與公眾有所區別。李成言:
“公職人員,他和一般的公民不一樣,必須加以區別,他不能在那里邊受到一個暗箱操作的保護,因為他有公權,他一定姓公,他應該陽光化,他應該公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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