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穆迪、躍銘)7月1日起,《鄭州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開發商私自漲房價將被處罰。
《辦法》中指出,開發商預售前,應到物價部門辦理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今后每套房子的銷售單價,房號、樓層、戶型、層高、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面積等需要備案,“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也要備案,并實行“一房一價”。記者采訪多個樓盤發現,執行效果并不理想。采訪過程中,多個樓盤表示,開發商都沒有通知,我們都不知道這回事;網上沒有報價,只有均價,所有樓盤都一樣,網上不可能給你公示價位的。
對于新辦法的實施,一位售樓經理說,“如果要這樣其實很難,房子每梯每戶的浮動,他今天是這個價,明天就可能調控,如果公布了,即使是開發商自己的關系戶拿房子還是這個價。”
雖然《辦法》中規定,實際銷售房價不得超過備案價格,但不少消費者認為該政策的效果如何還有待考驗。
一位市民說,“公示價格報的很高,比如說是5000元一平,他報5500還有什么意義?”
河南房地產實戰專家上官同君認為,“當前的房地產市場仍然是一個多方恐慌的市場,開發商恐慌心里沒底,老百姓恐慌是看不懂房價是漲還是降。只有公開房價,公開房源,公開優惠,才能讓老百姓對發地產市場看得清楚。”
根據規定,物價部門將建立商品住房價格監測制度,如果發現開發商備案后私自漲價,將進行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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