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民 資料圖
映象網訊(記者 巫曉)8月25日,記者從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李志民(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經依法指定管轄,交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8月25日已由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悉,李志民在2013年8月19日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免去河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職務。
李志民簡歷:
1953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本科學歷。1969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河南省地質礦產廳人事勞動處處長,河南省地質礦產廳人事勞動處處長兼廳直機關黨委副書記,河南省地質礦產廳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礦產開發管理處處長,2004年7月任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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