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9月04日17:12 來源:映象網
鄭州亞星城市山水小區
映象網快訊(記者 阮海峰 文/圖)最近兩個月,不少在鄭州亞星城市山水小區居住的業主們叫苦不迭,原來該小區地下停車位由以前的每月400元,漲到了600元。
近日,該小區的劉先生向映象網記者反映,他們小區停車位租金在沒有征得業主的同意下,擅自漲價,引起了業主們的不滿。
小區地下停車位
業主質疑:小區停車費漲價是為了讓購買停車位
兩個月前,家住鄭州嵩山路亞星城市山水小區的劉先生回家時,看到負一樓大廳內貼著一張“車位價格調整公告”,公告方是小區物業公司。
公告介紹,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力成本的提高,現對項目車庫停車位銷售價格進行調整,自7月30日起,小區地下停車位銷售價格進行調整,標準車位上調1000元,子母車位上調2000元。在此特別提醒全體業主朋友們,車位清盤銷售,欲購從速數量有限,早買既是賺到!
“自從2年前住進這個小區,停車位一直都不緊張,經過仔細衡量后,一直選擇租賃車位?!眲⑾壬f,可以是因為車位銷量不好的原因,最近又收到物業的通知,小區租金也要上漲,從以前的每月400元漲到600元。
劉先生坦言,小區地下停車費突然上漲,讓人難以接受,開發商和物業公司都沒和業主協商,“擅自上漲租金,這不就是變相強迫我們買車位嘛。”
隨后,映象網記者在該小區地下停車庫看到,車庫里不少車位都空置。車主馬先生告訴記者,車位并不緊張,平時晚上業主下班回家后,車庫里仍能發現空位。
“開發商最近一直在推銷出售車位,此次調價就是為了逼迫大家放棄租賃,購買車位。”馬先生說,地下平車位燈光不亮、柱子太多、地面不平,問題太多了,讓我們花幾十萬買這樣的車位,我寧愿繼續租。
物業公司張貼的漲價公告
開發商否認“強賣車位”
映象網記者在該小區的物業公司見到了銷售車位的負責人,他首先否定了“強賣車位”的說法。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地下停車位產權屬于開發商,這次對車位進行銷售是集團公司運作的,跟物業公司沒關系,無論車位還是停車費用都是多年前的價格,現在市場放開了,開發商也是調整到市場價。
“該小區銷售車位是考慮到現在,出現的停車難、車位難求的狀況,為了方便停車管理,就向小區業主推出地下車位?!鄙鲜鲐撠熑私榻B,現在很多小區的設計都是人車分流,地上沒有停車位,如果不買地下車位,將來停車是個很大的問題,這是真正的剛需。有部分業主因家中有兩輛汽車,一次購買兩個,這個小區的停車位已經算是便宜的了,比這周邊很多小區的車位都便宜。
“小區大概有2300多戶,但停車位不到1200個,屬于車多,停車位少。車位配比還達不到1:0.5。”上述負責人說,目前具體價格還沒有出來,我們會對比周邊小區的價格,預計1標準車位在13萬至14萬之間。對于業主反映停車場存在的問題,我們也會收集起來,對地下停車場進行整改。
既然出售車位是集團公司負責的,那么上漲租金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對此,該負責人表示并不了解,而物業公司值班人員向記者坦言,租金每月上漲200元也是集團公司下的通知,要求強制執行,“說實話,如果我是業主也不會同意的,但是沒辦法,公司決定只能執行?!薄?/p>
業主質疑小區停車費漲價是為了銷售車位
映象網記者了解到,這已不是該小區第一次因停車費問題,業主與物業公司發生矛盾了,早在2013年媒體就報道過,就鄭州亞星城市山水地下車位只賣不租的行為,鄭州市房管局約談了亞星公司相關負責人,要求公司立即停止地下車位只賣不租行為,并限期整改。
可好景不長,當年7月,亞星城市山水確實開始出租車位,但租金由每月160元,提高至每月300元。
小區地下車位入口
業內人士:價格由市場調節決定
映象網記者通過走訪發現,鄭州多個小區停車位最便宜也要十幾萬元,而貴一些的則要二十萬以上,對比如今汽車銷售價格,許多業主認為小區停車位售價太高。
那么鄭州市的各個小區停車位售價究竟誰來定?有沒有定價依據?
據鄭州市物價部門工作人員介紹,跟商品房價格不一樣,現在新建小區的地下停車位或車庫的價格都已經放開,執行的是市場調節價,不管是出讓或是出租,都是市場來調節。
此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表示,小區停車位銷售如今都是市場化,“現在自由定價也要符合小區的地理位置和車位數量的配比,不太可能出現過高或者過低?!?/p>
該業內人士表示,如今新建小區基本都采用人車分離設計,并且建設有地下停車場。停車場作為整個項目的分項,有獨立的造價,業主購買停車位的費用就是根據停車場的造價而定。
律師:物業公司應當經業主委員會批準授權后才有權規劃出租
隨著限購政策的出臺,政府對開發商購地價格進行限制,也對房價限制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在市場利益面前,開發商換湯不換藥,一方面遵循政府的指導價,一方面在車位上大做文章,提高車位價格,變相提高房價。
那么,小區停車費瘋漲,業主怎么維權呢?
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郭冰冰認為,停車位歸屬不清是問題的核心。《物權法》第74條規定,在小區建筑區劃內的停車位、停車庫如果沒有計入開發建設成本和銷售面積,屬于開發商所有,其使用方式(出售、附贈、出租)應當由開發商與業主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進行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小區道路、綠地以及小區其他公共場所、場地用于停放車輛的車位屬于小區全體業主共有?!?郭冰冰說,因此,作為業主應了解小區停車位是否占用業主公攤面積,車位的建造成本是否計入開發成本中,如果有上述情況,應積極向法院起訴,確認停車位歸屬問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郭冰冰表示,其次,根據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如果需要對上述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地進行規劃、出租,應當經該小區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批準授權后才有權規劃出租,但首先應當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因此小區業主委員會作為業主權益的維護者,應積極與物業溝通,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不能僅作為擺設,讓業主心寒。
“再次,如果業主租用或購買小區停車位,應與物業簽訂正式合同,明確約定租用期限,租金數額,繳納方式,以及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如一次性購買,更應確定歸屬問題,讓物業出具相應權利憑證,維護自己后期使用及轉讓權益的保障。”郭冰冰說,如開發商把業主作為搖錢樹,謀取暴力,業主也不能做任人宰割的羔羊,而應該齊心合力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小區停車收費完全靠市場調節不靠譜,根據不同的地段實施政府指導價并設定上限,才能更好地保障小區居民正當的停車權利。
市民黃女士前不久在經四路的一家商場的地上停車場停車,由于購物沒滿158元,竟被收取了100元停車費。
寶馬男拒交停車費,3月22日消息,寶馬男拒交停車費,言語不合竟然當眾掏槍恐嚇收費員。3月18日,秦淮警方接到某學校門外停車收費員報警稱,有人不愿交停車費,還拿“槍”威脅自己。
隨著城市汽車保有量的增長,停車難、停車貴日益成為群眾關注的民生問題。意見還鼓勵各類停車場所實施分區域、分車型、分時段的差別化收費政策,特別是鼓勵對短時間停車和新能源汽車停車實行收費減免優惠。
鄭州市民王先生致電稱,12月20日,榆林南路、普惠路周邊一下劃出了百十個路邊停車位,也沒設立收費標準的牌子,七八個穿著“停車服務”字樣衣服的人就開始收錢了。
相比這些停車場,在火車站旁邊距離200米的銀基、世貿購物中心,停車費相對合理,早上5點到下午1點,每小時收費5元,下午1點到晚上12點一共10元,夜間收費15元,一天50元封頂。離機場僅500米的凱芙國際飯店有專用停車場,收費和3號停車場一致,晝夜停車24小時收費30元,如果在這消費即可免停車費。
近日,上海有市民朋友反映,在上海寶山區的楊泰二村,一位私家車車主,竟然為了2元錢的停車費,差點把自己的鼻子給丟了。
這名工作人員說,4月9日下午2點,該業主駕駛白色小轎車準備駛離小區,他們沒有辦理停車卡,是采取臨時停車的方法,按理來說應收取3元停車費。
” 記者隨即趕到位于鄭州市中興路附近的鄭州高鐵站北區停車場,在入口處東側,遠遠看到停放的一輛“蓬頭垢面”的黑色寶馬750LI。停車場一名姓李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車在此停放約有兩年的時間了,一直沒見車主出現。
緯五路經三路口向東100米路南,一位車主與看車人爭執一番后,最終交了10元停車費。在鄭大一附院門診部前面的橋下,河南商報記者駕車剛靠邊停下,一名中年婦女就走過來說,“停車不,20元隨便停。
1月22日上午10點,一場盜搶汽車發還大會在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區分局城西派出所舉行,26位車主將失而復得的私家車開回家。
中大君悅金沙4期,未與業主協商便提高車位租金由過去的300元提高到550元每月?,F在漲價公告還貼在電梯口。其實小區車位并不緊張,僅僅是開發商為了出售車位,逼業主買車位采取的手段。
小區停車費到底該不該漲?又該由誰說了算?這一直是業主關心的問題。
不少網友以為車主又遭遇“碰瓷”。后經多方證實,起因竟是車主沒有及時繳納停車費,以至于情急之下,收費大媽趴車上要求車主交費。
在大鄭州,每個車主幾乎都遭遇過停車亂收費的情況,雖說是身邊的一件小事,有時我們甚至懶得計較,但細細想來,卻著實給心里“添堵”。鄭州街頭的停車場到底按啥標準收費?為什么停車收費標準參差不齊?又該如何遏制這種亂象?今天的“我們一起來較真兒”,咱就一起來扒一扒停車亂收費這件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