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新農合
昨日,記者從洛陽市衛生局獲悉,洛陽市衛生局、洛陽市財政局聯合轉發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指導意見(2013年版),從本月1日起,洛陽市新農合政策將實施新規。與上年相比,2013年新農合有哪些改變呢?記者對新規內容進行了解。
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增10%
記者了解到,新農合門診統籌工作補償模式仍實行門診家庭賬戶與門診統籌相結合的補償模式。門診統籌基金(含家庭賬戶資金)原則上按照總基金25%~30%的比例確定,其中農民個人家庭賬戶人均安排50~60元,比上年提高了10元;門診統籌人均安排10~20元。家庭賬戶、門診統籌和基層醫療機構門診一般診療費新農合補償方式、補償辦法不變。
此外,門診統籌補償不設起付線,補償比例60%,與上年50%的補償比例相比,增長了10%。年度個人門診統籌封頂線80元,可在家庭成員間調劑使用。
門診統籌也就是門診報銷制度,參合農民家庭賬戶的錢用完后,在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所發生的政策內費用按照一定比例直接報銷。
住院:市級醫療機構實施分級分段補償
2013年,洛陽市新農合將恢復對部分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分段補償。“分級分段補償政策將引導病人合理分流,常見病盡可能到基層,疑難病和重大疾病再到上級醫療機構,使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功能得到有效發揮。”
其中,市內就醫補償政策鄉級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00元,補償比例90%,縣級Ⅰ類起付線為300元,補償比例80%;縣級Ⅱ類起付線為600元,補償比例80%。市級Ⅰ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700元,700元至2000元補償60%,2000元以上補償70%。市級Ⅱ類醫療機構起付線為1000元,1000元至3000元補償50%,3000元以上補償70%。駐洛省級醫院起付線為1500元,1500元至6000元補償45%,6000元以上補償65%。
重大疾病補償
擴至20個病種
2011年,作為重大疾病保障,農村14周歲以內兒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患者,可享受政策范圍內90%的補償。2012年,針對女性參合患者新增了“乳腺癌、宮頸癌”兩個病種。近日,河南省發布《河南省提高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工作實施方案》,從2013年3月1日起,河南省參加新農合的農民,重大疾病保障病種擴大到了20種,病種囊括了乳腺癌、宮頸癌、胃癌等較為多發常見的重大疾病。
記者從洛陽市衛生局獲悉,在該方案正式實施之前,乳腺癌、宮頸癌等20種重大疾病仍按本年度的住院補償政策執行。
對于特殊慢性病補償政策,補償比例仍按原80%的比例執行;對于一般慢性病補償政策,將Ⅱ期及以上高血壓病、冠心病(非隱匿型)、有并發癥的糖尿病、急性腦血管病后遺癥、肝硬化失代償期、結核病(免費項目除外)、精神病、類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肺心病及癲癇病等一般慢性病病種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符合補償政策費用補償比例70%。
此外,住院補償封頂線以當年實際獲得的大病統籌補償金額累計計算,年度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每個參合農民15萬元。
(記者 段偉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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