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波3月26日電 現實生活中,女性是家庭暴力主要侵害對象,然而近日浙江省寧波市鎮海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一位丈夫稱受到妻子家暴,要求與妻子離婚。為了法院支持自己的訴訟請求,這位丈夫還亮出了一件血衣,但因為缺乏進一步的證據,法院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李先生今年38歲,江西人,2003年李先生經人介紹與老鄉張女士相識相戀,三個月后結了婚,在寧波安家,并在婚后生育了一個女兒。
據李先生本人介紹,由于婚前雙方了解不深,婚后兩人經常發生爭吵,夫妻感情并不和諧。張女士喜歡打麻將,剛結婚那會,張女士還“小弄弄”,生完孩子以后就開始“大弄弄”,有時甚至連續一個禮拜打麻將,深更半夜回家,對女兒也從不關心,為此雙方天天吵架,后來發展到經常打架。
由于李先生性格比較老實,所以經常被妻子打罵?!袄掀沤洺4蛭遥貏e是她手氣背輸了錢之后更是把氣撒在了我頭上,你看我這體格,我也打不過她,所以希望法院能幫助我。”李先生鼓起勇氣向法院起訴,希望能結束這段不幸的婚姻。
庭審中,李先生在舉證階段拿出一件帶血的睡衣哭訴道:在今年春季前,雙方又因為瑣事發生了爭吵,張女士氣急敗壞從廚房拿出一把菜刀,一下子砍在李先生肩膀上,當時就血流如注。李先生為此還向派出所報了案。經法官調查核實,派出所只留有李先生本人的報案記錄,派出所并沒有傳喚張女士,也沒有進一步的處理意見。
庭審中,張女士不同意離婚,也否認了李先生的主張,稱自己不太打麻將,沒有打過李先生,更沒有砍傷過李先生,并稱自己性格有時候是比較急,這方面她會改的。
法院審理后認為,婚姻關系的存續應以夫妻感情為基礎。李先生訴稱張女士每天打麻將,還砍傷李先生,夫妻感情破裂,張女士對此予以否認,李先生提供的證據不能證實自己的主張,故對此本院不予采信。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對于滿足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吸毒、賭博屢教不改、分居兩年等法定事由,法院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但對于是否存在家庭暴力等行為,主張權利的一方有義務提供充分證據予以證明,否則就要承擔舉證不足的不利后果。
本案李先生主張妻子曾砍傷他,如果確有此事,張女士的行為涉嫌違法甚至犯罪,公安機關會對此事作出相關處理。但派出所并沒有對張女士作進一步處理,僅憑李先生的一面之辭及一件血衣不足以證明張女士有過家庭暴力的行為。據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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