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因為收入比實物配租標準多出了10元錢,山東濟南一位廉租房住戶近日面臨著 “退房”的尷尬。這是濟南廉租房實物配租從2007年開始至今,首個“因收入超標”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住戶。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這十幾元錢起的作用微乎其微,多了這點錢就不能享受廉租房,退房確實是有點“冤枉”。但是,標準又是白紙黑字地寫進政策的。公平和情理之間能不能找到一個“契合點”?
房管局:不符合準入條件 理應退廉租房
該住戶2008年搬進濟南怡苑新區,今年退休后收入比之前漲了一些,超出年收入16642元的濟南廉租房申請標準十幾元錢,這就意味著,明年2月廉租房租期屆滿時,她有可能面臨退房的遭遇。
濟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負責人賈萌:你不符合準入的標準,就應該退出。
濟南市自2007年實行廉租房實物配租制度以來,已經有5000多戶家庭住進了廉租房。為打破 “一住終身制”,房管部門制定了“一年一審”和定期巡查的退出機制。廉租房實物配租五年來,濟南市已有20多套廉租房被政府收回重新分配。退出的原因主要有四種。最常見的就是承租人去世,廉租房自動由政府收回。還有就是有的孤寡老人由于身體原因,無法獨立生活,搬進了敬老院。而這也是濟南首次出現“因收入超標”而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住戶。對此,不少市民認為房管部門在“鐵面無私”處理的同時能否考慮到這位住戶的實際情況,更加人性化一點。
市民:我覺得這個事應該人性化一點,綜合各方面考慮一下,如果因為這幾十塊錢把保障房收回去,讓人對生活沒有動力:我還不如不掙那幾十塊錢,我還住保障房。
濟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負責人賈萌表示,這個住戶也來到過房管局,反復強調她的困難,雖然年收入多了十幾元錢,但還屬于無房戶,搬出廉租房后將"無家可歸",對此,他們也感覺到很難處理。
賈萌:這種事情實際上挺棘手的一個問題,你說超了十幾塊錢,對她的生活能有多大的影響、多大的改變,大家伙也都能看出來。但是廉租房畢竟有一個收入線在這里劃分,你不符合這個線了,也就意味不符合這個標準了。你說怎么來把握,也是一個比較難的事情。
專家:加大保障房覆蓋面
山東大學教授李鐵崗表示,雖然很多時候“公平”和“人性化”是難以兼顧的,但廉租房制度出臺的初衷就是解決城市低收入貧困家庭、弱勢群體的住房問題。從這個角度來分析,“公平”和“人性化”又是統一的。
李鐵崗:制度是有一個嚴格的界限,而這個問題也需要考慮人情在這里邊,現在應該對這個政策做一個彌補和修改,對制度的運行進行完善和修補。
隨著廉租住房住戶不斷擴容,收入標準超標的情況以后肯定會越來越多,房管部門也正在探索此類問題的解決辦法。濟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處負責人賈萌表示,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了《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其中健全保障房退出機制方面的規定給他們很多啟發。
賈萌:首先要看看她有沒有地方搬,有沒有條件,實在是解決不了,國家也有相應的規定,咱可以按照國家相應的規定來做。國務院的45號文,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就是應該騰退而沒法騰退,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騰退不了的,都可以通過提高租金來解決這個問題。
據了解,該住戶很可能會繼續居住在現有房屋,但租金將有所上漲,按照公租房的標準來交。這樣做,可以讓那些低收入者在收入增加有限的情況下,仍然可以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優惠,減輕他們到市場上租房的經濟負擔,同時又能體現保障房政策的“公平”。對此,山東大學教授李鐵崗表示,要實現這一目標僅靠出臺政策是不夠的,更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覆蓋面。
李鐵崗:這個問題是系統性工程,保障性住房銜接上和范圍上能夠保證很好以后,才能解決這樣一個問題。
其實,不僅是濟南,在北京也有同樣的問題存在,北京市朝陽區的廉租住房租戶郭春平,由于享受低保待遇,在政府補貼房租之外,每月只需繳納77元房租。今年,郭春平的女兒參加了工作,她的失業金也漲到了780元,家庭人均月收入達到1150元左右,超過了廉租房960元的申請標準,也被要求退還廉租房。
公平和情理之間到底如何調和,其實,節目中也提到,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規定,逾期不騰退的,應當按市場價格交納租金。但很顯然,如果按照市場價格交納租金,山東這位僅僅多出10塊錢的租戶的確有些承擔不起,也違背了保障房的初衷。
這方面,日本的做法,或許我們可以借鑒。根據日本《公營住宅法》規定,公營住宅居住者如果收入超過了規定標準,原則上要將住房騰退出來。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是采用了增加房租的方式。如當收入連續3年超過規定標準時,將根據實際收入累進計算房租,并要求在5年內把廉租房退還。
對于各地政府來說,嚴格執行保障房的準入政策當然應該,但在執行政策的同時,怎么在退出機制上又不損害低收入家庭的利益,這更考驗政府的執政水平和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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