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快報報道了超細顆粒物PM2.5在南京首次“浮出水面”,引起了市民的關注。11月16日,國家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PM2.5”被首次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至此,PM2.5風波也逐漸平息下來。
但昨天,有媒體報道“南京公布PM2.5相關數據者被追責”這樣的消息一出,立即再掀波瀾,就連潘石屹也站出來“力挺”南京氣象臺。他在微博上表示,“感謝北京巿環保局對我的寬容。我轉發了多次北京的PM2.5,但他們沒有說要追究我的責任。”但記者通過調查發現,“問責說”來自于山東一家媒體,南京氣象臺表示,沒有接受過外省媒體的采訪。
事件回顧
南京氣象臺“閃發”PM2.5惹爭議
11月14日,南京已經是連續第四個灰霾天。早上7點左右,南京氣象臺的新浪官方微博發布了一條微博,“近日大氣層結穩定,雖天氣晴好,但大氣渾濁,據探測昨天一天南京市能見度不超過8公里,PM2.5細微顆粒物濃度大都在75um/m3以上,超過正常水平。”但隨后不久,南京氣象臺意識到在微博中公布PM2.5的數據有些不妥當,隨即這條微博被刪除。
沒有想到這條微博已經被南京宣傳部的新浪官方微博“南京發布”給復制粘貼過來,而且遲遲沒有刪除。這也是官方機構首次“發布”關于PM2.5濃度的數據。這條微博被許多網友轉發。
大家表示此舉“意義非凡”,南京是不是開始正式發布這一具有“爭議”的空氣污染物濃度數值了?11月14日當天,記者向南京市環保局和南京市氣象局求證,得到的答復是:這次發布是個“好心所為”,但這個數值不具有任何科學意義。
再起波瀾
“追責”說法不實,發布人員壓力很大
昨天,一篇“南京公布PM2.5相關數據者被追責”的報道再次將南京氣象臺推向了風口浪尖。有關于這條消息的網友評論更是多達幾百條。不少網友在“南京氣象”的微博上留言表示“我是來找PM2.5的”。
網友“朋克騎士”表示,“為什么要追究發布PM2.5濃度數據的人員責任,公眾對自己所處環境應該享有知情權。”網友“IRIS-S”表示:“雖然只當了幾個小時的英雄,期待PM2.5的復出。”更多網友對于南京氣象臺被追責的預報員表示同情,“看來,天氣也是禁忌呀。以后大家見面千萬別說,今天天氣不錯這類話。要不可能被追責的哦。”
PM2.5首次“閃現”南京后,南京氣象臺上上下下氣氛都十分緊張,但他們依舊每天在微博上發布天氣預報。
記者跟蹤消息來源發現,“當日值班發布預報的工作人員已經被追責”的說法來源于山東一家媒體的報道。而南京氣象臺宣傳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最近兩天,沒有外地媒體前來采訪,甚至連電話也沒有接到,更別說“我們有任何表態了”。
“微博是把雙刃劍。”一位南京市氣象臺的老師說,“現在臺里領導壓力很大,都不愿意多談。”
記者也試圖聯系當時發布這條微博的預報員,一直未能聯系上。
據知情人介紹,這名預報員最近壓力較大,心情很低落,好幾天沒見到她了,可能請假了。但另外一位工作人員昨天則告訴記者,“今天看到她來上班了,前兩天可能不當班。”
“至于當日的預報員是否追責,這個真不好回答。”這位南京市氣象臺工作人員坦露,作為熟悉氣象、環保工作的人都能理解其中的緣由。如果氣象部門簡單回答的確追責了,那網友們肯定在網上評論得不可開交;如果簡單回答沒有追責,可是預報員的確是越權發布了消息。簡單地回答是或者不是,都是不太負責任的表現,至于怎樣處理這件事情,氣象臺還在考慮中。
環保說法
國家標準一發布
南京會緊隨其后
那么,PM2.5到底應該由誰來發布?這幾天提到PM2.5,南京環保局的工作人員都緘默,不愿意透露太多內容。PM2.5的數據就目前而言,氣象和環保部門都沒有發布的職責。
11月16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第一次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拿出常規空氣質量評價。《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標準擬于2016年1月1日全面實施,在2016年前,有兩種提前實施方式:一種方式是,根據國務院要求指定部分地區提前實施本標準。另一種方式是各省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和區域環境保護需要自愿提前實施本標準。
據了解,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從2008年開始,開展了PM2.5的研究,也分析出了2008年~2010年的南京草場門、中華門、仙林大學城三個地區 的PM2.5年均值。同時還對PM2.5的“成分”進行分析。可以說是有一定的成果。
不過,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評價考核體系的呼聲很大。記者從南京市環保局了解到,南京已經為PM2.5測定標準做了一系列準備,包括一些科研型課題,但要真正發布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只要國家標準發布,南京將會緊隨其后發布PM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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